“孝子”挪用公款十万元为父还贷被刑拘
2013年07月19日 15:21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为帮父亲还贷款,韩某将公司的十万元货物赔偿款挪为私用。近日,济南高新公安分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韩某抓获,将十万元全数追回。
今年3月7日,某公司负责人赵某来到舜华路派出所报警称,其公司员工韩某将一笔十万元的赔偿款据为己有。
原来2012年7月,因公司要向新疆发送一批货物,赵某便交由韩某负责。在发货过程中,接受委托的物流公司将货物损坏,经协商,物流公司同意通过保险公司赔偿赵某公司十万元。
2012年11月,物流公司通知韩某接收赔偿款。与此同时,韩某父亲向银行贷的九万多元款到期,韩某想,先用这十万元帮父亲还贷,再想办法低价收购同样的货物还给公司。韩某不顾公司规定,让物流公司将十万元赔偿金打到自己账户上。
赵某知情后多次催促还款,韩某想办法敷衍。近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韩某抓获归案。目前,韩某已被依法刑拘。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