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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克隆出租车拉客 调包乘客交通卡行窃获刑

2013年07月24日 14: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上海7月24日电 (陈静 吴一烜)网上购买计价器、发票、牌号等,自行贴牌驾驶克隆出租车营运的陈某,在结帐时趁乘客不注意多次调包交通卡行窃,累计违法获得1300余元。陈某今年2月被警方抓获。上海闵行法院今日透露,该院公开宣判此起案件,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款2千元。

  2012年5月的一天傍晚,陈某驾驶克隆出租车在上海长宁区剑河路至北翟路一带营运。22时许,被害人储先生拦下克隆车并指明目的地,一刻钟后,车辆靠边结帐,储先生拿出公交卡要求刷卡结帐,陈某接过卡后谎称计价器坏了无法刷卡,要求储先生支付现金,当储先生低头拿现金时,陈某用自己携带无卡资的交通卡调包换取储先生的交通卡,事后,陈某将卡内185.9元的人民币取出占为己有。

  在今年的1月与2月,陈某用相同的手段多次实施调包交通卡行窃,分别从被害人李先生与戴女士处窃取788元与408元,2013年2月18日,接被害人报案后警方依法将陈某抓获,并在其出租车内查得十余张无卡资的交通卡。

  经过检验,陈某驾驶“出租车”的计价器、发票、卡牌等均并非出租车公司所配。监控录像则记录下了陈某作案和退卡的过程;被盗窃的交通卡被陈某用于克隆车的加油以及退卡套现。案发后,涉案的部分交通卡已经发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侵犯了乘客的财产权益,妨害了公交卡在整个社会顺利流通,也对整个出租车行业造成了不良影响。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陈某的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发还给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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