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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富婆许诺高额利息 3年多诈骗近6千万元

2013年07月25日 10:09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虚构自己与两家知名企业的“关系”,并以此作担保许下高额利息回报。营口女子秦某竟在短短3年多的时间里从近百名当地市民手中骗得近6千万元的资金。

  而秦某从这些资金中抽出的高额“好处费”更是吸引了不少银行职员和老板心甘情愿的为其当“中间人”。然而,随着秦某资金链的突然断裂,近百名借款人的终身积蓄也化为乌有……

  日前,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对该案件进行审查起诉。

  “我被人骗走26万元,而且被骗的还有近百人。”2012年4月,营口一名市民急匆匆来到营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当地一名女子秦某以高额月息借款为饵,诈骗上百人,涉款数额巨大。

  报案市民讲述,自己是被秦某许下的远高于银行的月息所吸引,可现在秦某突然消失,自己的钱也打了“水漂”。

  经侦支队干警立即展开侦查。初查后警方发现,秦某共从98名群众那里集资近6千万元,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约5千万元。

  经查,秦某原系营口市第三粮库退休职工,退休后从事多种个体经营活动。2008年底,秦某开始向身边群众宣称自己正在与营口市第三粮库和广州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做粮食生意,并称“公司有的是钱,但是现在缺少流动资金,能向公司借钱的话,就会有高额利息回馈”。“借取”资金时,秦某向大家许下远高于银行的月息,同时用买房子买车等“好处”骗取中间人侯某、杨某、张某、戴某的信任,让他们帮助扩大借款范围。很快秦某的借款对象就扩展到整个营口市。

  公安机关果断出动,一举将秦某及其的同伙抓捕归案,秦某对其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吸引大量银行职员个体老板“入局”

  秦某从骗来的资金里抽取了一部分,当成“好处费”回馈给“中间人”,并以此种“传销式经营”吸引来大量银行职员、个体老板和其他金融行业人士“入局”。

  在房子、汽车等好处的吸引下,不少金融行业人士开始“入伙”。他们在明知秦某借钱真相的情况下,还是甘愿为其当“中间人”,一些人甚至大肆伪造文件、票据等资料来“佐证”秦某虚构的与营口市第三粮库和广州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生意,还把秦某“打造”成身价十几亿元的富婆。(爱民 北国网、辽沈晚报 记者曹洋)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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