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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涉嫌受贿案今天开庭审理

2013年07月25日 10:5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涉嫌受贿一案,今日将在深圳开庭审理。

  据了解,今年56岁的何靖,案发前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曾历任花都市(现花都区)公安局局长、增城市公安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局长。何靖被控在上述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本人单独及伙同妻子黄×虹(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26万元、港币67.4万元、美金1万元。

  何靖案发,或受2012年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系统爆发的腐败窝案牵连。2012年12月,因该案被牵出的广州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李伟强、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原所长李斌、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原民警朱孔球先后获刑。

  该案的关键人物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负责人黄集洪,日前已因行贿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何靖案中,黄集洪被控向何靖贿送共计人民币60万元。据了解,收受贿赂期间,何靖多次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在新车上牌、旧车过户等业务上为黄集洪提供帮助、谋取利益。

  同受该案牵连的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同和派出所原所长徐树基,日前曾在二审开庭时表示,自己曾检举梁×灿、何靖等人行贿、受贿事实。记者获悉,徐树基为了与何靖搞好关系,多次送钱给何靖,何靖涉嫌收下徐树基所送钱款共计人民币8万元。

  任职广州市白云区某镇党委副书记的王某某,曾与何靖有隶属关系。何靖被控利用职务便利,为王某某在职务晋升方面提供帮助及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王某某贿送的钱款共计人民币31万元。

  1996年至2008年期间,何靖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民警麦×坚在承包经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下属企业、投资入股企业、职级升迁及麦×坚亲属工作岗位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麦×坚以“利润分红”和“感谢费”等名义贿送的钱款共计人民币320万元、港币4万元。(记者/张仁望)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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