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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店取名“发院”被工商部门责令更名

2013年07月25日 13:0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在巴中市恩阳区一条街道上,一家理发店为了提高知名度,打起擦边球,为理发店冠以“发院”。近日,经媒体报道后,恩阳区工商部门介入,这块挂了三年的招牌被摘下。

  店主不知 招牌要审批

  在恩阳区街道,有一家外观极不起眼的小理发店,但其店名——“海娃子发院”却十分扯眼。

  这家店是罗女士的孩子开的。罗女士说,理发店开了三年,店名是孩子(海娃子)取的。当被问及该店名是否通过工商部门审批时,罗女士惊讶:“还要审批?我们不晓得。”罗女士认为,店名不会对人产生误导,凡是读过书的人都明白是怎么回事。

  “这明明就是出风头,提高知名度嘛。”街道居民们说,大家看后都会会心一笑,但感觉还是有些不妥。奇怪的是,店招就这样挂了三年,没有哪个部门过问。

  下令整改已更名“造型”

  近日,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看到,原来引起争议的店招已经回归“本来面目”,由“海娃子发院”变成了“海娃子造型”。

  店主杨某表示,当时取名时未注意到广告语的相关规定,既然被质疑有问题,更改也就理所应当了,在工商部门出具整改书的第二天,自己就将名字纠正了过来。

  恩阳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张超介绍,他们注意到了媒体的报道,随即就进行调查了解,认为该店招违反了个体名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经营业主限期整改。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细化监管内容,对经营业主之前忽视的店招字号进行规范和引导,增强业主合法经营意识,避免类似现象再度发生。李继承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谢颖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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