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破获特大盗猎苍鹭案 6嫌疑人跨省作案被批捕
中新网吉林7月25日电 (记者 苍雁)因得知吉林地区湖边以及林区野生苍鹭较多,几名安徽人跨省盗猎,盗得野生苍鹭幼雏250余只。记者25日从吉林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目前检察机关已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
2013年5月11日上午10时许,吉林市森林公安局森林资源保卫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蛟河市庆岭镇杨木村有人非法猎捕苍鹭。就在警方侦查过程中,又陆续接到报案,有人非法猎捕野生苍鹭。盗猎案频发,警方当即展开调查。
2013年5月29日,经侦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姚某、王某等人抓获。
犯罪嫌疑人王某称,在其家乡安徽省舒城县,有很多苍鹭的养殖厂。“听说吉林地区有这种鸟,为了抓野生苍鹭卖钱,我们就决定来东北抓鸟。”王某说,几人商量之后,便在5月初来到吉林市,在松花湖上游伺机寻找野生苍鹭。为了更准确的寻找苍鹭的栖息地,几人又找来当地人作为“向导”,一同参与盗猎。
在吉林市松花湖冰面化开后,王某等人从安徽来到吉林省蛟河市杨木村。“需要坐船到江对岸,那里是野生苍鹭的栖息地。抓鸟时,会上树的用脚扣子爬树,不会上树的负责在下面用筐装鸟。”犯罪嫌疑人王某称,几人先后在吉林地区盗猎野生苍鹭四次。
盗猎后,几人在山里的一栋空房内住了一夜。次日,将猎到的野生苍鹭幼雏运往安徽。
检方在调查中得知,王某等人非法猎捕苍鹭共计250余只。非法猎捕的苍鹭被王某等人分两次用面包车运回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以每只苍鹭170元的价格变卖,获得赃款40000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明知苍鹭幼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猎取而猎取贩卖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现已对上述嫌疑人批准逮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