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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引诱女友卖淫赚钱 后卷走其30万积蓄逃跑

2013年07月27日 10:3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一片痴心为男友,不惜委身“做小姐”的她原以为能和男友结婚组建美满家庭,不想却被对方骗去积攒的30余万元。昨日,记者从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涉案男子陈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

  经检方查明,2004年7月,在东莞市打工的25岁女子石某对年长自己24岁的陈某一见倾心。不久后,两人便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交往期间, 陈某屡次劝说石某辞去工作,声称可以介绍一份赚钱快又不辛苦的“工作”给石某。考虑再三后,石某辞掉了工厂的工作,和陈某一起来到广州市黄埔区。到黄埔后, 石某才发现,原来陈某给她介绍的工作是在酒吧陪客人喝酒、唱歌,甚至还需要卖淫。由于已辞掉东莞的工作,身上又没了钱,石某只好被迫同意。

  1个月后,石某积攒了一些钱,便想去银行开卡存起来,但苦于没有文化,石某不知道如何开卡存钱。陈某知道后,就让石某把身份证给他,他帮石某去银行开了两张卡。此后,每隔一段时间陈某都会催她将挣的钱给他, 他拿到银行去把钱存起来,甚至作出承诺“我们两个人以后结婚,我到时候在外面买房一起住”。从2005年3月至2010年12月,她共给了陈某30余万元。

  2010年12月,陈某称老家有事要回广西,之后石某多次打电话要他回广州,但陈某都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这时,石某开始怀疑陈某是骗自己说要结婚买房的。于是石某用身份证去银行查询,得知这些年自己赚的钱全部都被陈某取出或转走了。

  石某如梦初醒,于是又打电话给陈某,骗他说又有两三万元钱要交给他去存。陈某听到后,便从老家回到广州黄埔。2011年12月27日,陈某被石某带来的民警抓获归案。(记者章程 通讯员埔检宣)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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