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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落马公安局副局长贪权财色 长期以“老大”自居

2013年08月01日 07:5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面对记者的长枪短炮,曾担任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的何靖不知作何感想。记者轩慧摄

当年的何靖何等意气风发。(本报资料图片)

7月25日,何靖受贿案在深圳中院一审公审。记者轩慧摄

  广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谁曾想到,一个曾誓言要深挖违法犯罪“保护伞”的公安局领导最终因充当“保护伞”成为被挖的嫌疑犯。

  谁曾想到,一个曾两获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执法者最终因违法违纪走上被告席。

  何靖,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广州市公安系统“落马”的最高级别领导干部。他的最终堕落,发人深思。

  文/记者汤南 通讯员穗纪宣

  身为公安执法人员、领导干部,他却目无法纪、知法犯法,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捞人,卖官鬻爵,收娱乐场所老板的孝敬,干股分红等方式大肆收受巨额贿赂,充当保护伞;包养情人,送车送房,腐化堕落……

  2012年8月,时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何靖被带走调查。据查,何靖利用职权便利,其本人及通过其妻子黄某某涉嫌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600多万元。据介绍,何靖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广州市公安系统“落马”的最高级别领导干部。2013年7月25日,备受关注的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受贿案在深圳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从一名法医成长为领导干部,直至广州警界响当当的风云人物,最终却堕入违纪违法的深渊,何靖案的教训是深刻的。”广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对何靖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希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一步一个脚印踏实地走好人生之路。

  从法医到 市局副局长 屡破大案 两获一等功

  何靖出生在一个普通农村小学教师家庭,赶上恢复高考,成为一名大学生。

  1984年,何靖从一名外科医生被选调到当时花县(现在花都区)公安局刑警队当法医,从此仕途顺坦。仅用了十年时间,就被提拔到花县公安局(后改为花都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的岗位上,这在当时创造了一个从警的奇迹。之后,何靖历任增城市公安局局长,白云区公安分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等职务。

  市纪委监察局称,客观地说,从一名法医、普通民警到基层领导、市公安局高级指挥员,何靖也曾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经受了指挥打击刑事犯罪和治安整治的血与火的考验。

  近年来广州市的重大治安保卫工作,何靖都亲自参与部署和直接指挥,如组织冰雪春运疏散、亚运安保、平息新塘6·11事件等,并因此获得2次个人一等功的荣誉。

  然而令人唏嘘的是,何靖虽然在打击犯罪、安保维稳的战场上屡建战功,但在糖衣炮弹的诱惑前却没有经受住考验,最终落得身陷囹圄的下场。

  作风霸道

  脾气暴躁,长期以“老大”自居

  公安局长负责一方安宁,权力很大。在当法医、基层民警的那段时间,何靖老实本分,踏实肯干,刻苦钻研业务,经常在办公室擦桌子、拖地、倒茶水,勤快有加。

  自从当上花县公安局“一把手”之后,何靖开始尝到了大权在握的甜头,出外有众人前呼后拥,入内各方请托纷纭而至。各种恭维、讨好无疑使何靖变得飘飘然起来,有时甚至对着下属破口大骂,冲着下属摔文件、砸烟灰缸,甚至摔手机。有人曾送给他“何老大”的绰号,他居然很是享受这一名号,也常常以“老大”自居。

  何靖喜欢搞一言堂,听不得不同意见,甚至打压有不同意见的党组成员。在基层担任公安局长期间,经常出现这么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现象:局领导班子会议往往只有何靖一个人说话,其他成员很难插上话,甚至还害怕因说错话惹来何靖的粗口大骂。

  在何靖眼中,民主集中制完全是摆设,他一个人说了算,谁敢顶嘴谁遭殃。何靖可以在十几秒内突然脸色大变,让干警无所适从,确有要事汇报的也是战战兢兢,更多时候,干警们能躲就尽量躲开他。在白云区公安分局任职期间,无论全局的大事小事,他都喜欢亲自插手过问,特别是在组织人事方面,更是不容他人涉足。

  调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后,地位更高、权力更大,何靖的霸道作风也越来越严重,他经常把“不听话”的分管部门领导撇在一边、“搁置”起来,自己越级直接指挥下面的处长、科长们,权力一竿子插到底。何靖长期以“老大”自居,经常将并非他分管的工作揽在手里,不与班子其他成员沟通协调,甚至径直召集相关部门部署安排。

  当然,何靖不是工作狂、更不是傻瓜,他揽权自有他的如意算盘,那就是显示自己最有能耐,为日后“更上一层楼”做好铺垫。

  疯狂敛财

  捞人、卖官、收孝敬、干股分红

  身居公安系统要职,何靖却把党纪国法抛诸脑后,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利用手中权力替人“办事”、“消灾”,大肆收受贿赂。据调查,担任花县公安局领导期间,何靖就已干起了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等违纪违法勾当,在之后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更是变本加厉。即使在2012年8月被调查前的一段时间,他收受贿赂仍未停手。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其中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对特殊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按摩服务业进行监督管理。何靖在区、市公安机关长期主管或分管治安工作,他在这里摸到了权力寻租的途径。

  据何靖自己交代,自2005年以来,他经常与特种行业的老板或经营者往来密切,保持日常频繁交往的就达十多人,每年中秋、春节都收受他们的“进贡”。投桃报李,何靖利用职务的特殊性和影响力,经常以“了解案情”、“要求从轻处理”等方式干扰基层单位依法办案,或为违法犯罪嫌疑人开脱、减轻罪责、逃避惩处,或为某些娱乐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提供保护,并从中收受贿赂。

  何靖发现,除了当“保护伞”能敛财外,经商办企业是一个更好的生财之道。他十分清楚自己是国家干部,不能经商,便以其妻子名义和社会老板一起投资酒店、餐饮、厂房租赁等等,企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行为,甚至成为这些企业老板的保护伞。

  何靖不仅利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拿干股分红,还将捞钱的黑手伸向自己的同事、属下。何靖把江湖上的那套“义气”、“行规”渗透到警队内部,上下级之间拉帮结派,同事之间关系庸俗化,办事只讲义气,论资排辈,不讲原则,不择手段收受下属的财物及馈赠。

  何靖以各种名目收受下属钱财,每次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带坏了队伍,败坏了风气。提及此事,不少老民警异口同声痛骂,何靖不但自毁了前程,还坑害了一批干警。

  生活腐化

  送车送房,讨两个情妇欢心

  随着职位的升迁,何靖陶醉于声声“老大”的恭维中,迷失于高消费和高级享受的追求中,渐渐忘掉了艰苦奋斗的本色,忘掉了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

  何靖生活上腐朽奢靡,道德败坏,与两名女性保持长达数年的“男女关系”。其中的一名黄姓女子,何靖还是利用帮其亲友调动工作之机,与其发生关系,并最终占为己有,成为自己的情妇。此后,何靖还经常带着黄某在多个场合抛头露面,在何靖的某些圈子里,这早已经不是秘密,有人甚至公开尊称黄某为“嫂子”,通过她找何靖“办事”。

  为了赢得两个情妇的欢心,何靖经常给她们送钱送物,小至生活费用、购物卡、金银首饰、名牌手表,大至轿车、商品房。凭何靖的正当收入,养家糊口也许绰绰有余,包养情妇那就远远不够。庞大的开销哪里来?答案只有一个字:贪!不顾一切地贪!

  何靖在“本人检查”中写道:“纵欲无度。一是放纵自己对钱财的欲望,不能收的钱亦去收、亦敢收、照单全收;二是放纵自己对美色的欲望,长期和一些女子保持畸形的不正当关系,为满足这些女子的高消费和享受,变本加厉,不择手段地敛财”。

  以案为鉴,拒腐防变

  何靖,从一名法医成长成为领导干部、一位广州警界响当当的风云人物,最终却堕入违纪违法的深渊。广州市纪检监察部门指出,何靖案的教训是深刻的,他的蜕变再次警醒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正确行使权力,切不可以权谋私,给党和政府的形象抹黑,害了自己、毁了家庭。

  必须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执政为民的思想品德修养

  不正之风是产生腐败的温床。百行以德为首。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把“修身”作为第一要求,是做人为官最起码的要求。

  何靖在成长过程中,也曾能力过硬、成绩突出,为平安广州建设作出过积极贡献,因此组织对他委以重任。但是,何靖最终还是栽了,栽倒在老板们的糖衣炮弹下,栽倒在情妇的石榴裙下,其根源就在于他在群众路线上“失德”,在组织路线上“失德”,在工作作风上“失德”,在生活作风上“失德”。

  如果领导干部的品德修养不好,就会丢掉、背离党的宗旨,丧失民心,最终被人民抛弃,这是一条铁律。市纪检监察部门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何靖案中吸取深刻教训,把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思想品德修养作为安身立命的终生课题。

  要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商品可以交换,但权力不能交换,决不能像何靖那样疯狂追逐权势,以权谋私、损公肥私。

  要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铭记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的古训,决不能与人民为敌、与黑恶为友。

  要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党员干部既要讲人性,更要讲党性。必须时刻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谨慎交往圈、净化生活圈、纯洁娱乐圈、正规工作圈,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

  要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决不能肆意践踏党纪法纪,唯我独尊、无所不敢为。

  必须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公安机关本是一个讲制度、讲程序、讲纪律,规范性很强的权力部门,可何靖却可以长时间滥用职权、干预执法,为违法嫌疑人开脱罪责,随意要求减轻处理;在干部提拔任用方面也是论钱而用,谁给钱或谁给的钱多就用谁。制度、程序、纪律、规范,在何靖眼里都形同虚设,可以随意破坏,甚至成为其以权谋私的工具。

  市纪检监察部门指出,何靖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我们,一旦权力得不到有效控制和规范,就会像脱缰的野马,四处撒野,导致无可挽回的破坏和损失。要切实规范权力、有效管住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增强制度的约束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防范权力“出笼”,滋生腐败“蛀虫”。

  市纪检监察部门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何靖案中吸取深刻教训,依章依纪依法用好手中的权力。要带头严格执行制度,坚持规范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做带头执行规章制度的表率,绝不能凌驾于法律法规制度之上。凡是法规要求的程序、集体讨论的决策、组织制订的制度,任何人都没有权力违背,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变通,任何人都没有权力修改。

  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公开指出下级违反程序、制度规定,滥用职权的行为,并要求纠正,敢于对同事之间、班子成员之间违规用权行为进行批评,敢于对“顶头上司”以权谋私行为进行规劝和制止,不听制止的要及时向上级反映,不能在制度原则面前当“老好人”,怕得罪人、怕打击报复。各级各单位要从权力公开入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促进权力真正公开透明运行,防范黑箱操作。

  要强化制度执行力,防止制度和程序成为违纪违法行为的挡箭牌,要善于发现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推动形成疏而不漏的制度执行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确保制度真正管得住权力、管得好权力。

  必须切实强化监督制约,着力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失去监督的干部极易跌入“泥坑”。

  何靖从公安领导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十几年如一日地干着违纪违法勾当而未被及时发现,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何老大”,这既与他把自己凌驾于法纪之上、组织之上、群众之上,逃避监督、拒绝监督有很大关系;也与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制度不完善、监督措施不到位分不开。

  市纪检监察部门指出,何靖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我们,面对种种诱惑和考验,仅靠自律还远远不够,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制约,领导干部就容易犯错误、栽跟斗。要大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一种政治智慧、一种最大的关心和爱护、一种自觉行动。

  要大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从制度机制设计入手,明确主要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行使的范围和边界,着重解决“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作风过分霸道、权威过分膨胀等问题,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建立健全民主酝酿、集体决策和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平衡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加大各级纪检机关查办案件的力度。

  要大力推进权力监督制约智能化建设,从廉政风险排查入手,着力找全、找实、找准权力行使的风险点,准确界定风险防控等级,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数据库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智能防控平台,以行政执法监督为重点,从严监控权力运行异常情况,探索建立起“制度+科技+文化”的预防腐败新模式,防止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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