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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群租房主维权难 治理中介乱象缘何执法难

2013年08月01日 09:3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房子租给中介,不承想转眼就被隔断成多个小间成为群租房,甚至连厨房都成了卧室。想让中介把房屋恢复原样,中介却说你把房收回去就完了,不愿多掏一分成本。市民张先生最近一段时间很郁闷,一次房屋出租成本惨重,即便到现在还无法使用房子,自己更是陷入了长达十个月的诉讼中。

  万分小心无奈中介群租

  北京市民张先生这一段时间都在焦急地等待,原本和法院沾不上关系的他,这几个月却不得不来回跑法院——他和一家中介公司陷入了长达10个月的诉讼。而所有这些麻烦,都源自两年前的一次租房经历。

  2011年10月,张先生和中介公司北京华美××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委托代理合同,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出租。“我之前有过多次出租房屋的经历,签订合同时格外仔细,专门和中介另外签了两份补充协议。”张先生告诉记者。签订合同时,中介承诺不会打隔断,不会拆厨房内的器具,还和张先生在补充条款中约定房屋内家电、橱柜等设备还房时保证整洁完好、能正常使用。

  但张先生发现,房屋钥匙一交到中介手上,中介就变脸了。不仅在房屋客厅打了隔断,变成了小间,还把厨房内的橱柜都拆了,放上了高低床。虽然没有蹲点点人数,但张先生确认最多时房子里居住人员超过8个人。

  张先生心中不乐意,但已然如此,张先生只能和中介约定,还房时必须要恢复原貌才能交房。到合同结束的2012年10月时,张先生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原先签订合同的经纪人。自己房子内一片狼藉,隔断不仅没有拆除,厨房内的床铺还在,中介根本就没有给他恢复原样。

  和中介胶着缠斗

  没办法,张先生只能去中介公司理论。“我去找签合同的经纪人,找不到。我去找华美××的负责人,不肯露面见我。”张先生的家人当时就劝他,要不算了吧,把房子收回来自己找装修公司把隔断拆了,再花钱买些厨具,但张先生不同意。

  由于和中介公司协商无果,张先生开始维权。他先找了房管局,“房管局告诉我,如果涉及他们(中介)违规可以投诉。如果是涉及没有还你的房子或者有其他的民事纠纷责任,则要走法院(程序)。”而根据相关规定,投诉必须业主和租房人一块去,租房人根本找不着,这显然不切实际。

  家里人又劝张先生,打官司时间长,没必要和中介耗,但张先生决定“较真”。但他当时也没有想到,这样一起并不复杂的案子,需要如此之多精力。“说句实话,如果当时知道一审、二审这么多环节,要这么长时间,我考虑打官司时会更慎重。”

  要想打官司获得赔偿,就得先对损失做评估。张先生于是找到公证处,但公证处拒绝了,说这不是一个实体,价值方面没办法定公证多少。“没办法,我只能希望法院能够判定损失情况。”张先生最终把华美××起诉到了西城区法院。

  四处投诉只能法庭相见

  法庭上,张先生提出了多项要求,包括要求中介把厨房恢复原样,将客厅隔断拆除,赔偿违约金,赔偿房屋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损失。张先生的房屋紧临北二环,两年前签约是8200元/月,但现在市场价在9800元/月左右。

  对于张先生的要求,中介方在法院承认打了隔断,但对厨房是否改动表示并不清楚。而对于房屋的交接,中介公司表示当时的经办人已经不在了,并不清楚其中的细节。对于张先生主张的租金损失,中介称其间并没有使用房子,不同意赔偿。

  双方在法院唇枪舌战。今年3月,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中介公司支付200%违约金,相当于两个月房租16200元。由于房屋空置期间中介公司并未使用房屋,其中的租金损失法院只支持一半,即每个月赔偿4000元。对于争议巨大的厨房拆除,法院要求中介恢复原样,包括安装橱柜、燃气灶、抽油烟机、水管等。

  对于这一判决,张先生和中介都不满意,随后上诉进入二审。直到现在,法院尚未对二审宣判。

  中介是否会消失?

  如果张先生所有的要求都获得法院支持,中介公司所有的赔付可能超过10万。“在和中介的交涉中,中介说了一句,‘你再打这个电话可能就不是华美××了,华美××就倒闭了,你自己掂量着办吧!’”张先生担心,现在中介成立的成本并不大,一旦要求中介赔偿,它如果一走了之,换个名字、换个门脸重新开业,就更不知道找谁要钱去了。

  对于中介公司和张先生的纠纷,记者尝试致电该公司,但电话无人接听。但如果从百度上搜索这一公司,则有数篇关于该公司做隔断房的投诉,其中包括有大学生称交了押金后发现合同有霸王条款,但公司又不退还押金。

  二审没有宣判前,对张先生来说,每空置一个月就损失一个月的租金,但他也不敢强行收房,只能选择和中介诉讼到底。

  面对纠纷,如果中介公司突然消失了应该怎么办?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表示,实际上市场主体退出市场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如果一家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话,按照法律规定应该走破产,过程中应该对债权债务进行明确,尤其是当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害客户利益的时候,应当进行相应的追究。”

  此外,包华建议政府建立的中介信用评价体系应该是动态的。“你不能要求每个业主出租房屋的时候都是一个租房专家,精通各种法律,一眼识别合同陷阱,这种大环境需要政府各个部门的联合推进。”

  本版文/本报记者 范辉

  治理中介乱象

  缘何执法难

  对于中介行业的乱象,实际上无论是住建部和市住建委,近年来一直在试图规范。北京市住建委除了在住建委网站上建立了中介行业备案、信用查询系统,监管部门还密集出台了多项规范文件。

  市住建委日前在对《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市民意见时,共收到了800余条市民意见,不少市民都要求,加强房屋分割出租和“房屋银行”管理,加大政策执行和执法力度。就在一周前,市住建委、综治办等机构联合发布了对群租房的规范政策,再次重申了不准打隔断、人群居住面积等细节。

  但在实操领域,无论是住建委、区县房管局还是公安、消防等部门,无一例外都面临着进门难、执法难的问题。而对于业主或者遭遇群租的邻居,也往往不知道哪个部门能够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对于目前这种状况,业内官员向记者表示,从现实意义讲,面对存心骗房的中介,市民能做的也就是更为小心一些,“如果开的租金条件特别优厚,更要小心,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他更可能通过隔断来获取高租金。另外,出租房屋时尽量选择一些规模较大、品牌效应更好一点的中介。”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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