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女孩为孝顺父母偷同事钱 被取保候审后又行窃4次

2013年08月01日 13:35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花季女孩尽孝道却未采用合法方法,反走上犯罪道路,让人痛惜,更引人反思。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就90后女孩万某盗窃犯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我把偷到的前和自己的工资都带回家了,给了妈妈3000元,给了外婆200元。”万某在法庭上回想说。原来,万某自2011年大学毕业后便来昆山,在某印刷企业工作至今,2013年农历新年到来之际,工作了一年多的万某盘算过年回家多给家人些钱,算是回报长辈多年的养育之恩。然而,万某手头并不宽裕,这令她十分烦恼。

  2013年2月4日上午万某正常上班,发现同事徐某不在,钱包却拉到桌子上,于是一个歪念头便在她脑海中产生,将徐某钱包中2700元现金悄悄偷走。三天后,万某又偷走了同事张某的400元现金。

  案发后,万某后悔万分,春节回来后便积极把上述偷的钱又分别还给了同事,并向同事做出诚恳道歉,自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考虑到系其初犯,并且有退赃和自首情况,对其依法取保候审。

  但也许是吃到了偷窃的“甜头”,万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先后4次在其企业附近的某服装店偷盗手包、项链等物品。公安机关经调取监控录像,确定系万某所为,遂将其抓获归案,予以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万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多次实施盗窃,虽然所盗窃财物已经全部退赔给被害人,但不符合刑法关于“不具有再犯可能性”的缓刑适用条件,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敬长辈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值得每个年轻人践行。但,从该案中我们得到启示是,孝顺长辈必须要用善的行为来实现。万某虽然在过新年时给父母很大的惊喜,但是接下来则让他们承受极大的担忧和痛苦。万某还年轻,今后的人生路途还很长,希望她在接受这次教训之后走好未来的路。(记者马超 通讯员程海港 葛宝华)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