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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钱给网友追不回自杀 父母用遗书追回6.3万

2013年08月02日 16:37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今年5月份,24岁男子李建平通过“去天堂”QQ群与网友相约自杀一事轰动全国,当时媒体纷纷揣测分析他自杀的原因。8月1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的一纸民事判决书,使得李建平自杀原因更加明朗——他因借出6.3万元积蓄收不回而想不通,在各种因素交织之下,最终选择了轻生

  与网友会面借出六万三

  李建平于1989年10月在北京出生,母亲患产后忧郁症一直未愈,长期需要服药维持。那时,他父亲已在北京打工3年,赚钱养家。他从小饱受父亲的棍棒教育,曾数次以寻死的方式来反抗。

  高中还未毕业,李建平就加入父亲所在的防盗门安装公司。这时,李建平的父亲才发现儿子的优点:只学半个月,工具应用自如,直接就上客户家干活。那一段时间,父子俩一起上下班,一起吃饭,一起讨论怎么修门。

  李建平每月还向父亲交工资。他非常有头脑,在给一个小区安装新防盗门时,发现业主总要求在新门上改装小窗,于是他决定学改窗,花钱到厂家学了技术。学成回来后,他一个季度就挣了4万元。之后,李建平脱离公司单干,三四年里共攒下六七万元。

  李建平心中重燃起梦想,常对父亲说,希望挣够钱买房子,过上好日子。不过,他痴迷网络的习惯一直延续着,大多数的业余时间都在电脑前度过。

  去年6月,李建平与南宁市江南区的钟某在网络上相识。两人正好是同年同月生,因此,在网上很聊得来,他也想与钟某干出一番事业。

  李建平的父母诉称,去年8月份,钟某以有好的项目赚钱为由,邀请李建平到广西发展。李在广西停留了半年,钟某带着他到各处考察项目。在这半年中,钟某以没有资金来源为由,向李借款,李碍于情面,将自己银行卡中的6.3万元全部汇入了钟某指定的账户。

  留下遗书一走了之

  回到北京的李建平,感觉这笔借款似乎有去无回。今年3月1日,在他多次追索之下,钟某在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下了6.3万元借条。李拿到欠条后便返回北京,之后,他就不爱和家人说话,每天把自己关在屋里上网、打网游。

  李建平曾在QQ说说里写道:“半年就这样被挥霍了”、“人生好像一下子毁于一旦”、“行尸走肉般……”

  4月10日,李建平再次来到南宁,将钟某起诉至江南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了此案。

  4月27日,李建平在网上发帖“2013寻一起自杀的伙伴”。同时,他在“去天堂”QQ群上与上海一名网友相约,以烧炭的方式自杀。之后,他分别在QQ上留言说:“快要走了……”、“准备上路了,可能不会再上线了……”5月19日,李建平留下遗书后,在北京昌平的出租屋里自杀,而上海的那名网友获救。

  李建平在遗书上写道:“没意思了,日子过得太恶心,可能也是我太要强了吧,急于成功还被别人骗了几万元钱,无语了,离开了!”

  李建平死亡后,他与钟某的借款案于7月4日在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上,李建平的父母以继承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要求钟某返还6.3万元借款,并支付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共计1万元。

  法院判决网友还钱

  钟某是玉林人,现居住在南宁市五一西路一小区。案子开庭前,法院依法传唤他,但他一直避而不见,法院只好依法缺席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从证据欠条,可以认定李建平与钟某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钟某向李建平借款6.3万元未还是事实,因钟未到庭提出抗辩,法院采信李建平父母的陈述。根据《继承法》之规定,钟某尚欠李建平的6.3万元是李建平的债权即其个人合法财产,作为遗产由其父母二人继承。

  8月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钟某向李建平父母支付欠款6.3万元。至于二人要求1万元的交通等费用,因诉请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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