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偷专盗五星级酒店 事先潜伏每次缴房费一千多
2013年08月05日 10:3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五星级酒店素来以严密的安防措施给入住客人带来安全感,但却难防“有心贼”。近日,由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某等三人被一审法院判处罪名成立,两名主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的刑罚。
据被害人之一的谢先生(化名)回忆:2012 年 11 月 11 日至 17 日其入住福田中心区的某知名五星级酒店。17 日 8 时许,他醒来后发现手机不见了,房内四处寻找未果,再仔细清点了自己的东西,发现钱包内的钱不见了,后又看到其进屋后一直反锁的门锁解除了反锁状态,他立刻意识到是有小偷进房盗窃,于是马上向酒店反映并报警。
经查证实,从2012 年 11 月中旬至案发,杨某某等三名被告人采取上述手段共在福田区、盐田区作案四次,选择的都是五星级酒店。虽然在五星级酒店作案代价不小,为了事先潜伏,每次作案需缴房费一千多元,但“收获”也颇丰,仅四次作案,就盗得三星智能手机三部、现金人民币 1 万余元、相机一部、劳力士手表一块、玫瑰金戒指一枚。高额的回报冲昏了他们的头脑,以致想在同一家酒店故伎重施时,被早有提防的酒店保安发现并抓获。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