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桂林一参公人员吃空饷 开假证明获律师证赚外快

2013年08月05日 18: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桂林8月5日电 (杨陈 唐梦宪 伍章明)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工商联工作人员吴某,享受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参公人员)待遇,吃空饷月入3000余元,假开无业证明,获专职律师执照从业。8月5日,桂林市司法局回应,已对吴某进行约谈,收回其专职律师执照并予以注销。

  7月中旬,有民众举报,永福县工商联工作人员吴某不到岗上班,每月空拿3000多元工资已达十余年,且以专职律师身份在桂林市区接案赚钱。

  7月10日,当记者来到永福县工商联吴某的办公室时,并未见到其本人,办公桌上已落满厚厚的灰尘。吴某同事称,吴某常年不来办公室上班,“偶尔来一趟,转一圈就走了”。

  据永福县工商联负责人表示,吴某确实为该单位员工,属参公务员待遇管理人员,月工资3051元。对于吴某上班时间不在岗,该负责人先称,“他跟清洁城乡工作组下乡了”,后又称“吴某作为法律顾问经常需要下乡,因此不在办公室”。

  随后,记者到永福县县委组织部了解情况。在“清洁城乡”农村工作组名单上并未发现吴某的名字。

  在位于桂林市区的广西和强律师事务所,记者在门口的事务所律师介绍栏中看到了吴某的照片及相关介绍。该事务所工作人员亦称,吴某是其单位专职律师。当记者试图联系吴某采访时,遭到拒绝。

  8月5日,桂林市司法局律师科科长伍胜武表示,收到民众举报后,该局已于7月15日对吴某进行约谈。经查实,吴某却为永福县工商联工作人员,2002年通过司法考试,2003年隐瞒有工作单位的情况,提供无业证明申请专职律师执业执照在广西和强律师事务所执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公务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伍胜武说,吴某仅为参公务员待遇管理人员,并非公务人员。履职期间,依照《律师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吴某只可在所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目前,吴某因隐瞒其有工作单位的事实,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证明申请专职律师执业证,违反了《律师法》相关规定,已被依法收回其专职律师执业证并予以注销。(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