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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网上合成艳照敲诈 勒索155名公职人员未果

2013年08月06日 14: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湖北省崇阳县的朱某文等三人企图用合成艳照敲诈勒索公职人员,日前被崇阳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被告人朱某文、朱某平、朱某喜购买手提电脑、打印机等作案工具,在互联网上下载淫秽照片和政府公职人员的照片及其个人信息资料,将淫秽照片中男主角的头像换成拟敲诈勒索的公职人员头像,合成淫秽照片。1月12日,三被告人通过快递公司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卫生局的李某、吉林省长春市商务局的唐某等155名公职人员寄发合成的淫秽照片及勒索信件,勒索8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金额,并称如果不汇钱,就在互联网上公布淫秽照片或向上级纪委反映。经查,三人索要金额累计达1000余万元。其中的55封快递被快递公司寄出,另外的100封因快递公司觉察情况异常,检查发现快递内均系淫秽照片和敲诈信件,随即予以扣留,并上交公安机关。1月13日,朱某文等三人在崇阳县沙坪镇某宾馆内继续填装类似的敲诈信件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至案发,尚无被害人向朱某文等三人指定的账户汇款。

  法院审理认为,朱某文等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合成公职人员淫秽照片的方式勒索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三被告人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三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唐业继 通讯员 汪善德)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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