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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拿什么约束是官又非官的法官

2013年08月06日 17:06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上海高院发布消息,该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等4人已停职接受调查。此前,上海某公司负责人倪某通过网络公布一段视频,举报上海高院陈雪明、赵明华等人接受吃请、去夜总会娱乐,并集体招嫖。

  古今中外,法官都是十分特别的政府雇员。一方面他们需要有更多的尊严和权威,并且独立于权力部门之外;另一方面他们又直接决定着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绝对的权力很容易导致绝对的腐败。正是因为这样的双重特点,好的法官在法治社会里甚至比总统还有威严,而坏的法官在权钱裹挟下则容易沦为丑恶之源。

  平心而论,官员嫖娼在我们的语境里不说稀松平常,至少也并不罕见。如果某个官员也像赵明华法官那样被人盯上,“几乎天天不干活,用手机等器材取证”,又是否经得起暗地跟踪整整一年呢?法官集体嫖娼案之所以引起舆论哗然,正因为嫖娼的不是普通官员而是法官。

  真正意义上的大法官,在享受极大荣誉的同时,也必须用最严苛的标准要求自己,应该深居简出不事应酬,举凡有可能涉及司法形象的饭局应酬都不应该参加,更遑论公款吃喝集体嫖娼!很大程度上,司法的形象好坏,乃至公众对于法治的信仰,都是建立在对法官公信力的判断之上。想想看,整天和权贵打成一片,像哥们兄弟一样喝酒K歌然后集体嫖娼,国家法律交到他们手上,还谈何法律尊严?怎么能够不徇私枉法公正中立地办案?法官集体嫖娼看上去似乎不是大事,但是想到这一层,却几乎让人感到绝望。

  对于这个案子,真正核心的不是对这几个法官贪腐问题严加惩办,而是必须引起我们对一个问题的反思,那就是:拿什么去约束是官又非官的法官?因为法官的确是官员,所以再多“严禁”往往也不起作用,要是以往的禁令有用,也不会发生集体嫖娼的丑闻;又因为法官不是普通官员,通常强调的加强公众监督、鼓励民众举报之类,同样大有问题——因为这样一来,法官的尊严、权威会化归泡影。如果民众都不信任法官,法治信仰只能是空谈。一方面法官需要有很高的地位,另一方面又要避免法官权威被滥用,这是一对根本的矛盾。

  基于此,在外部监督方面,应将弹劾法官的权力交给人大,既避免地方权力随意干预司法,又不让法官无人监督;而在内部制约方面,有专家指出应建立判决书公开制度和判决书说理制度。公开判决书和公开“三公经费”是一个道理,在阳光下晒出来才不至于在暗地里长虫;而之所以要建立判决书说理制度,是因为只有说理详尽,公众才能知道法官的推理过程和判决理由,才能避免“葫芦僧判糊涂案”,才能既让司法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也让司法不公与司法腐败无处遁形。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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