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合成艳照敲诈300多名政府人员 被判十年

2013年08月08日 14:03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为勒索他人钱财,一男子伙同他人通过图像处理软件合成官员淫秽照片实施敲诈。近日,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清华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4万元;犯罪所得64万元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清华是湖南人。2012年11月,王清华与同案犯刘爱和(另案处理)从网络上下载了300多名安徽省各地政府部门领导的头像照片及若干淫秽图片进行图像处理,合成有各领导头像的淫秽照片,将照片和事先打印好的敲诈信一同装进信封,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给收件人,信中以掌握隐私为由,要挟对方汇款到指定的银行卡上。每封敲诈信的勒索金额均在20万元以上,共计2161.9万余元。同年11月28日和12月13日,收到敲诈信的被害人尚某某、刘某某分别向敲诈信中指定的银行卡汇款26万元和28万元,被告人王清华和刘爱和将赃款均分。12月27日被害人刘某某再次向朋友借款10万元汇入敲诈信中指定的银行卡,因被告人王清华当日被抓获归案,其未参与该笔赃款的分配。另有122名被害人陆续收到敲诈信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12月27日,被告人王清华在湖南省双峰县一酒店被抓获,并退出部分涉案赃款11.6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清华利用合成的淫秽照片,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马婷婷】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