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曾在首都机场制造爆炸
昨天记者从朝阳检察院获悉,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已由公安部门侦查终结,于8月8日移送朝阳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介绍,7月20日首都机场爆炸案件发生后,机场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查明冀中星(男,33岁,山东省鄄城县人)为反映个人诉求,经精心准备,携带自制爆炸装置和传单,到首都机场T3航站楼制造影响以及实施爆炸犯罪的事实。经审讯,冀中星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冀中星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涉嫌爆炸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之规定,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已于7月21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7月29日,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8月8日,公安部门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朝阳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记者了解,朝阳检察院收到冀中星涉嫌爆炸案后,已安排有经验而且业务过硬的检察官办理此案。
案件回放
7月20日下午6点24分左右,首都机场T3航站楼二层到达大厅B口外,一名坐在轮椅上的残疾男子引爆自制炸弹后受伤。据目击者称,当时看到一坐轮椅男子一边向前行进一边大声喊,随后该男子从轮椅下方拿出一个白色包裹并高举过头,但并未将其扔出,几秒钟后发生爆炸。目击者描述,爆炸瞬间男子周围有一团火光,多名目击者称现场有鞭炮的味道。医务人员在现场对男子进行简单处置后将其抬上担架。刘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