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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情侣一天撞3次被认出

2013年08月16日 15:30 来源:东北网 参与互动(0)

  案例一:

  距车1米竟“撞”骨折

  “路人”劝私了

  4月17日下午,哈市市民郭某驾车行驶在去单位的路上,途经道里区安国街附近时,突然听到车头前方有人大喊,随后一名男子躺倒在地,随即车窗就被人敲响了,敲车窗的男子自称是过路人,看到了郭某撞人。郭某疑惑地下车后,躺在地上的男子自称腿被撞骨折,要去医院。此时,过路男子上前来劝郭某赔钱了事,以免麻烦。郭某看男子距自己的车有将近1米远,怎么看也不像是被撞倒的样子,可过路男子吵吵嚷嚷,逐渐引来众多围观者。为了避免麻烦,郭某还是掏出了五百块钱私了。正当男子拿了钱准备离开时,民警冲了出来,将“受伤男”和“和事佬”抓住。原来,这两名男子是惯犯,经常在街上上演“碰瓷”,此前诈骗过数十人,诈骗金额两万多元,早已被民警盯上。

  7月28日,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因犯诈骗罪,两男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案例二:

  故意超车刮蹭

  讹诈的哥

  4月2日夜,在哈市平房区,一辆黑色轿车从出租车左侧超车。超车过程中,两车发生了轻微刮蹭,导致出租车的反光镜往外翻,但是两辆车都没有什么损伤。事发后,黑色轿车司机肖某认为出租车将他的车刮伤。不由分说,就从车上拿出警棍,将出租车挡风玻璃砸破。警方经过了解发现,肖某曾在前一个月,以同样的方式敲诈了一位的哥1000元钱。

  8月2日,哈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因诈骗罪,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三:碰瓷情侣10分钟能造1起“车祸”

  4月26日下午,私家车主李某在哈市道里区与一辆自行车发生了刮蹭,“伤者”是一名瘦弱女子,躺在地上捂着胳膊直喊疼,眼泪不住流。这时,路边跑来一个年轻男子,称女子是他的同事,不容分说将其扶到了李某的车上。随后,李某只得拉着两人前往医院,经查,女子右腿为轻度骨折。这时男子表示医疗费太贵,不如李某出些钱他们自己去治,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李某最终赔偿女子5000元钱。

  时隔两日,道里区又发生了一起轿车与自行车刮蹭事故。说来也巧,李某当时正好途经此地,一见“受害人”又是当天那两个人,李某当即下车拽住二人并报了警。民警赶到后查明,二人为情侣,一同来到哈市打工,可挣的钱还不足以维持二人的生活,于是,他们动了“碰瓷”的念头。二人作案手法十分“老练”,每次不到10分钟时间,就能成功制造1起车撞人的事故。有时在一天的时间里,就能故意制造2至3起“车祸”。截止被抓,二人诈骗金额两万余元。

  7月20日,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二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警方提醒车主

  遇“车祸”别轻易私了第一时间报警

  遭遇“碰瓷”,车主一定要保持镇定,并第一时间报警。但是,如何判断对方属于“碰瓷”呢?对此,警方表示,“碰瓷”通常有以下五大特征:

  第一,犯罪嫌疑人往往会使用一些高档车作案,因为高档车所骗赔款更多。

  第二,犯罪嫌疑人往往会选择用车头撞击别人的车尾,这样撞击力度容易控制。

  第三,犯罪嫌疑人所开车辆往往是黑色的且车头原本被自己“撞击”过,之后再在撞击处涂上一层油墨。

  第四,犯罪嫌疑人一般两人以上合伙作案。

  第五,犯罪嫌疑人一般会选择过往的外地车作案,他们掌握了外地司机因人生地不熟,发生事故后往往想赶快处理的心理来行骗。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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