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站内摔倒索赔未果 扬言“炸轨交”被刑拘

2013年08月16日 15:49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上海警方通过缜密侦查,迅速侦破一起扬言在轨交内实施爆炸的案件,41岁的犯罪嫌疑人杨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8月10日下午3时许,一名男子用手机拨打110报警,称朋友杨某扬言将购买汽油和炸药于近日到轨交2号线实施爆炸。接报后,轨道公交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经侦查,警方发现拨打报警电话的正是杨某本人。8月12日上午8时许,杨某再次使用手机拨打110报警。警方迅速开展工作,于10时30分许在世纪大道站6号线换乘4号线站厅处,将酒后躺在地上睡觉的嫌疑人杨某抓获,现场未发现危险品。

  到案后,杨某对拨打110报警电话扬言爆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自己于2012年2月14日醉酒后在轨交2号线世纪大道站楼梯处摔伤,多次要求轨交公司赔偿未果。为发泄个人情绪,杨某编造身份谎称其朋友扬言对轨交2号线实施爆炸。

  【警方表示,针对编造爆炸威胁信息的刑事案件,上海各级公安机关已经通过收集整合各类资源、综合研判犯罪信息,形成行之有效的破案机制。无论是基于何种目的,任何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随意拨打报警电话故意骚扰或编造警情的,警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记者 潘高峰 李玮)

【编辑:贾龙】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