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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将被窃银行告上法庭 称“彻底明白自己无罪”

2013年08月17日 10:4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上午,许霆委托律师正式向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广州银行恒福支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提供涉案的银行账户明细对账单。

  目前,越秀区法院正在审查许霆递交的材料。

  上月4日,许霆打着“还钱”的旗号重回广州,走进让他命运为之改变的那家银行。说是要还钱,实际上许霆没有带钱来,“也不知道该还多少”。南方日报记者直问许霆:“还钱是假,取证是真吧?”许霆没有肯定,也没有否认。

  当年银行报案被盗窃的17.5万元,早就由ATM生产商全额赔付。许霆案庭审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律师、法官都曾要求许霆把钱“退回去”,但是钱一直没退。这一情节在定罪量刑时被纳入考量,如今许霆刑期已满,已视为执行完毕。

  如今许霆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希望银行打印出对账单。许霆告诉记者,他出狱后发现很多“专业看法”认为自己无罪。其中一位在新加坡从事银行工作的朋友告诉他,当日之事应该算是透支事故,不是犯罪。关键之处,就在对账单如何记录。

  然而,银行拒绝给许霆打印对账单,告知他应该去办案机关查问。许霆于7月5日向银监会提出信访。而银监会方面迟迟没有最终答复。

  法学专家观点:

  “大数法则”将决定此案最终结果

  许霆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并曾上报请示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判定了许霆盗窃罪名成立,并且将之前的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

  在法院的权威面前,为何还有质疑的声音不断发出呢?“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许霆。”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安平认为,许霆案终审判决以来,许多人对许霆的不当占有行为非但不予谴责,相反却寄予了极大的同情与宽容。这种心态无非是认为许霆的行为是大多数人都有可能实施的行为,大多数人无法抵抗的诱感其实便是普遍人性的反应,而对于此种普遍人性的严厉惩罚便是违反了大众公认的大数法则。

  法学专家和社会学家均认为,法律必须吸收大数法则的内容,其区别只在于法律是常规化、制度化的大数法则。

  目前,许霆案的争论仍在继续,许霆案最终的结局,还将拭目以待。

  记者对话

  许霆称“彻底明白自己无罪”

  时隔3年,记者再次对话许霆,他告诉记者,他已经“彻底明白自己是无罪的”,为了不再有类似的“错案”发生,他决定在公在私都要申诉翻案。

  南方日报:人都会做错事情,关键是对待错误的态度。你刚假释出来的时候,是认错认罪的,现在又是怎样想的呢?

  许霆:我当时认罪啊,是觉得要互相给一个面子。国家和法院,要有一个尊严对吧?虽然我还是很失望,但是觉得要维护国家的权威和尊严。后来我出来了,发现没法面对这些问题,学校里老师都讲这个许霆案,不能给大家一个错误(教材)。 (记者 刘冠南 实习生 张宁)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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