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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光一镇长一审获刑十年 7年刮21万“油水”

2013年08月18日 09:33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经安徽省来安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来安县法院于日前对明光市古沛镇原镇长赵林海涉嫌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15万余元继续予以追缴。

  现年50岁的赵林海案发前任明光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主任,此前任明光市古沛镇镇长。经滁州市检察院指定,来安县检察院对其受贿罪立案侦查后提起公诉。经查,2010年初,明光市古沛镇在原高王村兴建土地置换安置房,经赵海林等组织议标,安徽省五河县小溪镇的建筑商王玉清等人中标承建了该工程。当年5月,为了请赵林海在工程中给予关照,王玉清送给赵林海5万元;2011年春节前,王玉清为感谢赵林海在其购买古沛镇古沛村南大塘地块开发小产权房时给予关照,又送给赵林海5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从2005年至2011年的7年间,赵林海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建筑商及下属送给的现金、购物卡共计21万余元。(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徐彬 李光山)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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