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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网上表达意志须尊重法律 谩骂攻击侵犯他人权益(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8月19日 08:44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宪法所规定的内容当然是底线

  在“七条底线”中,“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格外引人关注,如何理解和遵守?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底线,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一方面是从宪法上说,这是宪法所规定的,当然是底线,如果突破这个底线,那就是违法了;另一方面,从整个国家、老百姓来看,这个制度是有利的。”

  谢春涛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建立60多年了,其实际效果在国家建设和发展中,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充分显现出来。“这些年政治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上升。本身就说明了这个制度的优越性。所以如果从真正对国家、老百姓负责任的角度说,就应该遵守这条底线。”

  谢春涛同时也提出,遵守这个底线并不是说这个制度就是完美无瑕的,具体方面还要不断地改革。但他认为讨论某些具体的不足,和坚持这条底线的界限是很清楚的,可以讨论具体问题,但不应该突破底线。

  “在互联网上,我们可以看到,有些人并不是批评某些具体的问题,他就是想突破这些底线。这种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有些人有某种政治意图,有些人则可能是发牢骚,缺乏理性。”谢春涛说。

  在坚持国家利益底线问题上,谢春涛的态度乐观。

  “我们是这个国家的国民,国家好对每个个人来说都是好的,如果要出问题,我想大家也没有什么好处。可以看到,绝大多数人这个意识是有的。比如在钓鱼岛的问题上、在南海问题上,网络上的舆论就看得很清楚,大多是从维护国家利益出发的。”谢春涛说。

  他认为,这一条底线,不仅仅限于大陆的中国人,只要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在这个问题上都应该有共识,都应该坚守这条底线。

  谩骂攻击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要细数被网络言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例子,可以举出很多。中部某地级市的一名司法局局长张青(化名),就被类似的问题困扰多年。

  几年以前,一篇题为《××市司法局官商勾结为骗职工巨款,疯狂合演设骗、行骗、保骗、报复连续剧》的网帖开始出现在网络论坛上。此后几年,类似标题的网帖铺天盖地的出现,内容直指张青。

  发帖人称,在2006年××市司法局与某开发商“合作开发的一个职工住房项目”中,“官商勾结,关系工程设骗局,为将职工数百万购房款骗到手,演绎了一场纷繁复杂、波浪翻滚的设骗、行骗、保骗、报复连续剧”。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在发帖人向有关单位实名举报后,当地纪委对张青进行过多次调查,审计部门安排对张青所在的司法局进行过两次审计,均未发现问题。而该局近10名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愿意为张青的清白作证。

  然而,这一切结论均未能说服发帖人。时至今日,指责张青的网帖仍随处可见。“我个人名誉、单位名誉都受到极大的损害。”张青无奈表示。

  “我们现在常常看到这样的现象,某个人说了一句话,大家就开始去‘人肉搜索’他,这显然会侵犯被‘人肉’者的隐私。如果他本身不是一个公共事件的当事人,只是一个私人纠纷,你发动去谩骂、攻击、‘人肉’,就会侵犯他一系列合法权利,比如表达权、隐私权、名誉权。”沈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沈阳说,一些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言论,甚至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英国就发生过很多网民骂一个小女孩的事情,最终导致小女孩自杀了,这是非常激烈地、极端地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如果超出了当事人的承受能力,后果会很严重”。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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