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入室盗窃仅偷得12元 获刑6个月
2013年08月20日 09:3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该犯曾因抢劫获刑11年 故被从重处罚
本报讯 (记者胡迪)小偷入室盗窃,偷得两个利市封,里面总共只有12元。但就是这么一点点“小钱”,令该小偷获刑6个月。昨日下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通报了这宗盗窃案件。
案件发生于2012年12月10日下午1时许,当时被告人陈某中去到被害人高某妹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一村村头下的家中,在二楼房间内盗得利市封两个。就在陈某中准备逃离现场时,被人赃并获。
归案后,陈某中如实供述了上述罪行。破案后,缴回的赃款12元已发还高某妹。
法院认为,陈某中无视国家法律,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但由于陈某中曾因犯抢劫罪被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是累犯,应从重处罚。
法院遂判决陈某中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