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6起环境违法案移送警方
2013年08月20日 10:28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今后,环境违法不仅要承担行政处罚,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昨天,市环境监察支队在龙华新区端掉一家黑电镀加工厂,该厂负责人因直排超标重金属废液,严重污染环境,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新出台的“两高”关于环境违法犯罪司法解释,目前,我市首批6起环境违法案件已被移送公安机关。
今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明确14种“严重污染环境”的入刑标准,其中包括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该支队负责人表示,近期,全市环保部门将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利用“两高”关于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的法律手段,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和环境犯罪行为,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和我市产业结构的调整。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