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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原民防局长受贿受审 称与行贿人是“夫妻”

2013年08月21日 08:16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原丰台区人防办主任、民防局局长崔爱国被控受贿104万余元及三套房屋。昨天,市二中院开审此案,崔爱国称给他买三套房的女老总是他谈婚论嫁的情妇。

  与人方便后收三套房

  上午10时许,59岁的崔爱国穿着便服被带上法庭,他是北京市人,大学文化。检方指控,2007年至2008年间,崔爱国为两家物业公司(均另案处理)在租赁和使用人防工程中谋取了不正当利益,在换购丰台区玺萌公馆一套房屋时,收取两公司支付的差价、公共维修基金、停车管理费等共计104万余元。

  此外,2005年至2011年间,崔爱国为女子贺晓郁(另案处理)承租人防工程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贺晓郁出资299万余元购买的三套房屋。去年8月15日,崔爱国被抓获归案。检方认为其涉嫌受贿罪。

  称和行贿人是“夫妻”

  “涉及到贺晓郁的三套房产不属实。”崔爱国当庭说,他曾负责人防工程的审批、使用和监管等。2003年底,他经领导介绍认识了做人防工程的贺晓郁。随后和下属打过招呼,说贺晓郁是领导介绍的,以后涉及到什么工程,尽力协调下。

  崔爱国说,他和妻子的感情不太好,1997年就准备离婚,后念及孩子还小没离成。2005年前后,他和贺晓郁发展为情人,2007年同居,贺还两次怀孕并想生下孩子,但他没有同意。

  按照崔爱国的说法,从2005年起,他就给贺晓郁钱,同居后又将个人全部的存款、卖房款以及工资卡和信用卡等,都交对方保管,对方则拿钱用于购房等投资。并称双方有约定,如果分手,女方要以高于银行的利息退钱给他。他说,涉案的三套房产,贺晓郁从未说过是送给他的。

  证人称嫌犯以权谋私

  贺晓郁是北京市晓江文化传播中心负责人,现年41岁,大学文化,她于去年8月16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向崔爱国行贿已被公诉至丰台法院。

  贺晓郁的证言显示,她从2003年起,通过崔爱国等人的帮助陆续拿到16个人防工程,因为管不过来,有12个都转租出去,这些年净利润有1000多万元。她说,双方“就是行受贿关系”。

  崔爱国曾经的领导和下属作证说,崔爱国对贺晓郁的关照非常明显,贺晓郁一直没有人防工程使用证,且她承租的人防工程因扰民遭投诉被要求关停时,崔爱国多次和物业协调解决,不让关停。有同事想要处罚贺晓郁,还被崔爱国批评过。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裴晓兰)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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