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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重拳整治违禁停车 乱停罚款记3分

2013年08月21日 10:56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交警在拓东路对违法停放车辆上锁 王小琴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处15日通告,在交通禁令标志齐全的道路上的违法停车行为,无论是拖车、锁车,还是驾驶员未离开车体,以及驾驶员不在车上被贴黄单(违法行为处罚通知单),均处以150元罚款,并记3分。

  现在 只要违禁停就记3分

  这一规定让广大驾驶员一定要调整自己的停车习惯。比如,原先认为路内临时停车,留驾驶员在车上就行,交警警告后马上将车开走就不会罚款、记分。而现在不行了,即便驾驶员不离开车体的违法停车,依然会被处罚。

  据悉,之前由于交警对驾驶员未离开车体的违法停车,仅可以警告,使一些在市中心主干道上停车的人钻了“空子”——交警来打招呼了就离开,交警走了又把车停回来。而目前交警对主干道的巡逻密度大约是1小时1次,在这个间隙内,即便驾驶员在车上,违禁停车依然造成交通堵塞。

  对此,市交警支队决定对驾驶员未离开车体的违法停车,打招呼不驶离,或者驶离后再次停放,同样处以150元罚款、记3分。

  以前 驾驶员不在场不记分

  在禁停标志齐全道路上停车处以150元罚款,是《云南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按照今年新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静止标线指示的,一次记3分。

  而在今年初,由于对记分记在驾驶员头上还是车主头上,尚无明确规定,市交警支队因此暂时未对驾驶员不在现场的违法停车做记分处罚,仅处以贴黄单(《违法行为处罚通知单》)。

  近日,市交警支队宣传处表示:在交通禁令标志齐全的道路上违法停车,没有驾驶员在车上,除了拖车、锁车外,还可以粘贴《违法行为处罚通知单》(俗称黄单)。当车主到大队接受处罚时,如找不出违法驾驶员,3分就要由车主承担。

  12分真的不经扣 这些行为要避免

  记3分

  在路口不按规定超车、让行、逆行

  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逾期未检审的

  记2分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记1分

  未放置检验、保险标志,未随身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现场

  拓东路5个月来锁车500多

  该路段5个月内几乎没有较长时间堵车

  拓东路是市交警支队首批“锁车”试点道路,由交警一大队四中队管理。据中队长刘翔介绍,从4月份开始到现在,5个月内已锁车500多辆,拓东路上违禁停车现象明显减少,从第一个月的200多辆下降到最近一个月的30-40辆,拓东路也畅通了许多,即便是前天中小学开学第一天,也没造成拥堵。

  据介绍,拓东路上有14家银行、4所学校,同时还有大量的企业、公司,停车需求特别大,路边、人行道停车现象十分突出。

  自从今年4月份拓东路被支队确定为“锁车”试点道路以来,四中队3位民警,上班时间平均15-20分钟就巡逻拓东路一次,对违停又无驾驶员留守的车辆一律锁车。仅4月份,就锁车200余辆,随后,锁车量逐月下降。近期,一个月的锁车辆只有30-40辆,通行效率提高很大。

  刘翔笑言:“都是平时管理得严,现在很难看到车辆违停了。这5个月来几乎没发生过较长时间的拥堵。”(都市时报 黄朝红)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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