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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开被扣摩托车构成盗窃判半年

2013年08月22日 08:5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杨 通讯员/海检宣)因自家的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被公安查扣,趁无人注意之机悄悄潜入停车场欲把车开走,这也构成盗窃罪!近日,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便受理了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戚某涉嫌盗窃车辆,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3年5月17日,戚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在海珠区东晓路非法营运时,被海珠区公安分局素社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民警随后将该车扣押在素社派出所后院停车场内。同日晚上22时许,戚某潜入该停车场,趁无人注意之机,手持备用钥匙将车偷偷开走,被保安当场发现后,他并没有停下,而是加大油门往外冲,并撞上了路边停着的一辆白色小轿车,随后被当场抓获。

    检察机关指控称,根据我国《刑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我国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或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本案中,戚某因非法运营车辆被依法扣留,虽在所有权上未发生改变,但在财物转移关系上已发生合法改变,占有权转移到派出所,所以此车辆属于刑法上规定的公共财产,因此戚某擅自将车开走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戚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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