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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金融检察论坛举行 专家吁提高金融体系稳健性

2013年08月22日 15: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8月22日电 (记者 陈静)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控制金融系统性风险成为国际金融组织和世界各国进行法律改革的核心。

  有学者23日在第三届金融检察论坛上指出,中国金融系统性风险总体上处于可控状态,但也存在着影子银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市场可能带来的区域性金融系统性风险。为此,必须采纳新的宏观审慎监管模式,建立包括资本要求、独立的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制度等在内的事前法律制度,继续构建金融破产和金融救助等事后制度,提高中国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性。

  以“金融检察与资本市场”为主题的中国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2013年年会暨第三届金融检察论坛今天在此间召开。来自全国检察机关、金融监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司法实务人员、专家学者近80人,就金融检察与资本市场的法律规制、投资者权益保护、多层次资本市场界分等进行研讨。

  近年来爆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凸显完善资本市场法治环境建设的重要性。中国资本市场目前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尤其需要建立金融法治秩序,有效强化金融监管,以推动金融创新和深化。由此,惩治资本市场犯罪,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预防金融从业人员犯罪成为检察机关立足于法律监督职能、提升中国金融法治水平的重要抓手。

  据了解,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围绕“金融检察与资本市场”主题,确定了包括内幕交易犯罪、金融理财产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11个课题项目,面向全中国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最终,确定16个课题组承担课题研究。目前,绝大部分立项课题已经按期提交课题中期论证稿。

  据悉,在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推动下,去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推动建立基层金融检察部门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北京、温州等地也相继成立了专门的金融检察部门。各地检察机关先后办理了一批涉及资本市场的内幕交易案、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重大金融犯罪案件。今年,上海、北京等地检察机关与金融监管机构建立了协作制度,在金融案件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证据支持、犯罪预防、人才培养等方面实现联动;通过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等形式,向社会通报金融犯罪案件情况,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同时,检察机关还提出了完善金融监管、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推进市场诚信等对策建议。

  今日的论坛专题研讨分为金融检察与资本市场的法律规制、资本市场行为规范及投资者权益保护、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构三个部分,近20名高等院校、金融监管机构及检察机关的专家学者、司法实务人员发言并点评。

  近年来,中国陆续爆发“联泰黄金”、“世纪黄金”等“地下炒金”案,涉及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案,其法律适用也成为论坛探讨的话题。有司法界人士在分析案件特点与原因后,建议鼓励金融创新,开拓更多民间融资渠道,强化地方性金融监管,从源头上疏导、遏制相关金融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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