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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屏南一教师见义勇为遭报复 被砍成重伤

2013年08月23日 18: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宁德8月23日电 (叶茂 韩敏)男子无理取闹还欲殴打夜市排档摊主,一体育教师见后上前劝阻,遭男子纠集他人持刀半路折回报复,砍成重伤。

  福建屏南县法院23日披露,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包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陆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判决2人连带赔偿被害人各项费用16余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6月27日凌晨2时许,包某及梁某(另案处理)等人在一大排档吃点心时,强迫排档老板陈某在没有配料的情况下炒菜,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梁某将桌子掀翻,欲动手殴打陈某。正在隔壁桌吃点心的体育老师黄某等人见状出面劝阻,包某和梁某见对方人多,便离开了排挡。

  随后,梁某对黄某的劝阻觉得不服,便指使包某伙同陆某持刀、棍,折回排挡处共同殴打黄某,致其身上多处受伤,伤情属重伤,伤残等级为八级。

  案发后,包某、陆某及梁某的亲属各赔偿了黄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2万元,合计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包某、陆某伙同梁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1人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包某、陆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包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具有立功情节,且包某、陆某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陆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相对较小,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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