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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秀英区探索未成年人犯罪特色帮教

2013年08月30日 15:21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你这个案子的被害人也很年轻,瘫痪了。”正在服刑的15岁少年阿文(化名)听了这话,羞愧地低下了头。

  说话的是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陈国琼,“每次我站在阿文这样的孩子面前,都觉得很心痛。我们应该更加重视成年人在孩子成长中应尽的责任。”

  这是上周记者随秀英法院少年法庭到某监狱回访未成年犯人时看到的一幕。

  帮教探索

  家庭+学校+社会+司法保护

  搭建未成年人保护网

  记者获悉,秀英区的少年法庭、检察院、妇联、团委等多个部门,正积极探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色帮教措施,努力搭建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为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今年6月底,海南省首个未成年人观护站在海口市秀英区成立。此前,海口市乃至海南省多项围绕未成年人犯罪开展的预防、帮教、矫正工作,都从秀英破冰。2010年底,我省首个少年法庭在秀英成立,意味着少年司法制度与普通刑事司法制度分野的开始。2011年底,海南省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在秀英成立。

  举案说法

  少年抢劫犯两度遭“抛弃”

  法庭邀“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

  日前,秀英法院少年法庭在开庭审理未成年人陆某抢劫一案中,首次邀请“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该案被告人陆某,2012年10月以暴力手段抢走被害人财物,案发时年仅15岁。案件审理中,法庭了解到陆某系弃婴,13岁时再度被抛弃。少年法庭邀请到一位妇联干部作为陪伴陆某的“合适成年人”,经过情绪疏导,陆某在审判过程中如实陈述案件事实,真诚表示认罪、悔改。

  记者了解到,秀英区在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中,注重与未成年人的心灵交流。譬如探索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实行分案处理;采取“法官寄语”、“法官的一封信”和“法官电子邮箱”三项措施,构建法官与失足青少年沟通交流的“绿色通道”;与共青团秀英区委合作成立“秀英区失足青少年帮教基地”等。(记者 陈超 特约记者 吴彭保)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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