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老人子女同学 诈骗8万元被判5年
2013年08月30日 15:45 来源:安徽日报 参与互动(0)
冒充老人子女的同学,专门诈骗老人,骗得现金8万余元。近日,经蚌埠市蚌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亮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王亮系蒙城人。去年12月以来,他窜至蚌埠、阜阳、利辛、淮南、宿州等地,在居民小区附近采取与老人搭讪聊天、谎称是老人孩子的同学等方式,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再以修车或借钱为由对多名老人实施诈骗,经查实共诈骗26起,少则一人诈骗400元,最多的诈骗了1.5万元,涉案金额共87150元。此前,王亮曾因犯诈骗罪、强奸罪被处有期徒刑,系累犯。(记者 郭耀华 通讯员 董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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