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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意外身亡 家属站马路“维权”要求赔偿百万

2013年09月03日 14:46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8月19日至22日,在软件园上班的市民发现,从铜盘路到软件园门口那段路上下班很堵,虽然每天都有交警到现场疏通,可效果不佳。原来,软件园里发生了一起纠纷,一名装修工人从架上子摔下来,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与装饰公司在赔偿问题上未达成一致,家属情绪激动地站到了马路上。《晚报调解室》接到群众报料后,与五凤司法所等单位开展了联合调解。经过两天两夜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

  装修工摔下架子身亡

  王某的丈夫今年30多岁,一直做临时工的他此前受雇于福州森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田装饰公司”),在软件园B区为网讯软件(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讯软件公司”)做装修。

  据工友反映,8月19日王某的丈夫正常上班,当时在室内做工,站在架子上时突然摔下来。工友们展开了急救,等救护车赶到时他已经死亡了。大家推测他死亡的原因可能是触到了天花板上的电线。

  装修工程的业主是网讯软件公司,公司委托森田装饰公司来做,而王某的丈夫受雇于森田装饰公司,因此王某等死者亲属与森田装饰公司展开了维权谈判。

  王某一家是湖南人,举家来福州务工很多年了。他们老家有个习惯,有一个人在外打工做得好,都会带上一个家族的人出去,因此王某有几十个亲属在福州。他们都加入了维权队伍,这给森田装饰公司带来很大压力。

  双方谈不拢,产生了很大的分歧。8月20日起,家属举着花圈,开始站在路边维权,严重影响交通秩序。

  家属索赔百万元

  调解员后来了解到,王某的丈夫与森田装饰公司没有签订合同,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没有明确的约定。然而,王某一家很贫困,老家只有两间破民房,而且在农村大山里,家有年迈的父母,还有两个小孩。王某的丈夫是家里的顶梁柱,顶梁柱没了,致使全家五六口人的生活没了着落。王某说:“全家人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泥潭。”

  摸清了死者的家庭情况,调解员与森田装饰公司和网讯软件公司进行接触,转达了死者的家庭情况,同时询问了两家公司的初步赔偿方案。两家公司都表示,死者的家庭情况很值得同情,会尽最大努力满足家属的要求。

  王某:我们家的顶梁柱没了,你们至少要赔偿100万元,我们的生活才有保障。

  森田装饰公司:一口价100万元有点多,赔偿也要有凭有据,我们可以进一步商量。

  网讯软件公司代表:我们老板不在,但我们接到老板的指示,会尽量多赔偿。

  死者家属开了价,两家公司也有积极赔偿的意愿,这为调解打开一定的局面。关键的问题是,双方觉得赔偿金额的差距较大。

  突生变故 再次调解

  调解员:你们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事实劳动合同,劳务关系是确定的。但在赔偿方式上,建议你们参照福州市工伤赔偿或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不管是哪一种方式,100万元的叫价确实有点高,家属可以再考虑一下,更实际一点,这样赔偿谈判才会有实质性的进步。

  事故发生了,问题总得解决,你们的心情我们大家都理解,但是不能得理不饶人。你们可以维权,但维权方式过激了,维权要依法进行。你们可以选择起诉,可以与对方谈判,也可以请求第三方调解。如果上了法院,要划分责任大小,而且一审完了还有二审,拖的时间太长,尸体保存费太高,精力耗费也太大。相对来说,调解是你们最好的办法,省时省钱,而且效果显著。

  经过两天两夜的调解,三方终于达成了协议,森田装饰公司赔偿王某50万元,网讯软件公司赔偿王某10万元。另外,网讯软件公司老板刘某考虑到王某的家庭情况,私人补助了5000元。

  说好一次性支付,可到了8月21日晚上付钱的时候,森田装饰公司称钱未凑够,还差3万元。王某等人听说后,再次激动起来,扛起花圈维权。突生变故,让调解员捏了一把汗。

  调解员再次把三方请到一起,说明事情原委:不是不给钱,只是钱未凑够。王某等人最终表示理解,三方重新定下协议:赔偿总额不变,付款方式有所变化,即8月22日先支付30万元,尸体火化后再支付30万元。至此,这起群体性事件圆满解决。

  □版主手记

  从众心理 得不偿失

  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受害者亲属因为交通事故、拖欠工资、工伤事故等聚集闹事的新闻,有不少带头人在聚集时产生了过激行为而受到法律的惩罚。心理医生说,这是一种从众心理,在处理纠纷时是大忌。

  发生纠纷后,当事人直系亲属受到突如其来的打击,一时悲痛而没有主见,此时往往会受到亲朋好友的关心,大家纠集起来,以团体的名义去维权。最初目的,或许是为了“人多力量大”、“壮声势”。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非正式的群体并没有真正、直接利益关系的参与者,而且往往会放弃正确的解决问题的方向,选择最直接的方式发泄等待过程中带来的焦虑感,因此引发堵路、打砸等违法行为。

  这种行为只注重情绪的宣泄,且在“法不责众”的观念下形成从众心理,其实这对解决问题于事无补。

  俗话说“枪打出头鸟”,带头闹事的人都受到了惩罚,如此一来受害者的问题自然会依法解决,但是增添了对其他人员的惩处,很不划算。从众是受害者亲属尤其是外来工很没有安全感的表现。

  因此,要调解参与人员较多的纠纷,一定要把握分寸,尤其要注意三点:一是意见统一,诚信为主。调解纠纷的协议不能朝令夕改,也不能为了解决眼下问题,凭空许诺,更不能频繁更换负责人、变换说辞;二是因势利导,适度宣泄。纠集起来的群体,不可避免地会情绪激动,而且个体的情绪在群体的渲染和从众心理的放大下,还会不断高涨。这时,要让群体性情绪释放压力,对不同的人员进行区别疏导;三是注重人文社会风气。聚众群体往往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唤起社会的关注度,争取更多的支持者。调解员要借助他们这个心理基础,及时分化和说服,使他们意识到社会也可能对群体性行为有负面看法,因此给群体性情绪“降温”。

  主持人:本报记者、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刘栋宾

  调解员:鼓楼区五凤司法所所长张学明、二级心理咨询师蓝奥等

  调解对象:福州森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代表、网讯软件(福建)有限公司代表、死者家属王某等人(记者 刘栋宾)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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