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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官员“搞错”土地性质 致国资损失1300余万

2013年09月09日 20: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绍兴9月9日电 (记者 赵小燕 实习生 郭丽丽)近日,浙江绍兴诸暨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主任章某,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被检察机关向诸暨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其有意隐瞒土地划拨性质,导致财政补偿金支付对象错误,造成国家公共财产损失高达1300余万元。而章某竟声称自己不知土地划拨价格与转让价格二者之差。

  2009年,诸暨市电器设备厂对其由政府划拨、自己承租的土地及厂房申请“退二进三”,要求政府进行回收。当时,刚上任诸暨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主任的章某,承办并全程参与了该厂土地的回收工作。

  2010年1月14日,章某组织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确定了土地“划拨”的性质以及电器设备厂是租赁使用的情况,并于会后委托评估公司对该用地进行评估。评估划拨价格为27万每亩。

  回收过程中,诸暨市政府对城区土地的回收最高价格调整到50万元每亩。

  2011年4月份,就电器设备厂的土地回收,章某又组织召开第二次集体会审会议。

  距离第一次会议已过去一年多的时间,此次会议,章某并未就与会人员变动进行说明。同时,章某也未在材料中注明该土地性质,或是口头讲明。

  在委托同一家评估公司对该土地进行第二次评估时,评估公司曾质疑为何第一次评估时,土地性质是划拨,第二次却成转让了。

  对此,章某以诸暨市政府对土地回收价格进行了调整为由,称估价只要不超过50万每亩即可。最终,评估公司以转让价格对该土地进行了重新评估,估价高达49.9万每亩。

  评估后,章某对评估报告中的土地系转让性质熟视无睹,在上报市政府文件中也没注明土地的划拨性质,导致给电器设备厂支付回收款900多万元,拍卖后又支付净收益300多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章某滥用职权,有意隐瞒电器设备厂土地划拨性质,导致财政补偿金支付对象错误,造成国家公共财产损失高达1300余万元。

  面对检察院的指控,章某及其辩护人认为,第二次集体会审是对第一次的延续,只对土地回收价格进行了调整,没必要再详细地介绍土地性质,且土地性质是讨论回收的基础,如果与会人员不知晓理应询问。同时,评估公司在第二次评估过程中,将划拨土地评估为转让土地的价格,是评估公司的过错,章某只存在审查不严的责任。而从目前来看,所有的政策文件也没有明确区分划拨土地跟出让土地的最高回收价格。

  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抗辩,检察机关提供了大量的证人证言及书证,证明划拨土地回收价格一般只为转让土地价格的60%左右,章某却滥用职权,故意模糊、回避土地性质,且作为国土储备中心主任竟不知两者区别,与理不符。

  据悉,对章某受贿部分指控,法院将择期另行开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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