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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曙光庭上讲述受贿经过:刘志军授意 我顺水推舟

2013年09月11日 03:3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因涉嫌受贿4755万元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他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昨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因涉嫌受贿4755万元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他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昨日上午,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涉嫌受贿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

  对13起、涉嫌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4755万余元的指控,张曙光当庭表示认罪,对整体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对其中一起“索贿”的指控难以接受。

  小推车将案卷运到法庭

  昨日上午,第三法庭大门缓缓打开,穿黑色夹克,脚蹬黑色老头鞋的张曙光被带进法庭。他未戴任何械具。

  视频可见,与以往媒体公布的照片不同,张曙光驼着背,原来一头黑发现已花白,特别鬓角更显霜色,身体明显消瘦。回答法官问题时,他语气平稳、缓慢,声音洪亮。

  由于该案卷宗较多,开庭前,2名公诉人用超市内常见的小推车将满满的卷宗推到法庭上。

  涉嫌受贿共4755万余元

  张曙光,现年57岁,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曾任高铁技术引进首席谈判代表,有“中国高铁第一人”之称。

  2011年底,国务院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处理意见中,认定张曙光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彼时,张兼任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副主任、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组长。鉴于其涉嫌严重经济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1年间,张曙光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运输局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负责人请托,为解决列车使用、列车配件业务、技术产品应用、工程项目中标、技术合作等提供帮助,为此收受或索取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4755万余元。

  承认各项指控并认罪

  起诉书显示,张曙光涉嫌受贿案中,其中最低的一笔受贿额为3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最高的一笔则达人民币1850万元,行贿方多是民营企业。

  待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法官问张曙光指控是否属实。“属实,对指控事实没有异议。”张曙光没有任何犹豫地回答。

  最后陈述时,张曙光称,其认罪伏法。

  此案当庭未作宣判。

  张曙光 1956年12月出生,1982年毕业于兰州交通大学车辆专业,教授级高工。先后在上海、沈阳、北京铁路局、京津城际铁路公司、高速铁路公司筹备组和铁道部运输局等单位任职,曾任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客运专线(高速铁路)副总设计师,多所大学兼职教授,铁路专业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2011年2月28日,张曙光被停职审查。2012年4月1日被羁押。

  案情

  “刘志军授意 我顺水推舟”

  第一起指控是,张曙光接受广州中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的请托,为蓝箭列车使用以及列车配件销售等问题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杨给予的字画、瓷器、手表,装修房屋费用等款物,共折合人民币1050万余元。

  “我与杨建宇的父亲是老乡,杨请求我为蓝箭解决出路,当时我主管车辆,他认为我有话语权。”张曙光说,“之后我向刘志军建议在偏远的成都铁路局使用蓝箭列车。”

  但张曙光表示,因为蓝箭得到了刘志军的认可,所以8列蓝箭列车被调到成都铁路局使用。“整个过程中,我没有刻意为蓝箭做什么。因为我十分清楚蓝箭的技术水平,但是刘志军批准使用蓝箭,我在整个事件中只是顺水推舟,没有推波助澜。”张曙光强调。

  杨建宇的书面证言中指出,张曙光喜爱收藏,为了获得更多的订单,他送张曙光字画、瓷瓶,送张曙光的情人10块手表、30万元车款。此外,他还帮助张装修房子、购买家具等。

  为参评院士 向企业索贿

  据称,张曙光向企业老板伸手要的第一笔钱是为了参评中国工程院院士。

  在13起犯罪事实中,也就是这一起是索贿指控,张曙光先后三次向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戈建鸣索取钱款共800万元。

  张曙光对索贿的指控有些不能接受,称是戈建鸣向他表示:“我们是老乡,多年的关系,你有什么事需要钱,找我。”为了参评院士,向戈建鸣提出具体数额。

  张曙光觉得,说索贿,他有点难以接受,但说是送,确实勉强。“钱是我要的,索贿也好,受贿也好,都是我不该做的,都是我犯罪”。

  对此,戈建鸣证言表示:“我们的工程必须得到运输局审批,为了公司发展,我也不敢拒绝他。”

  在2007年、2009年两度参评中科院院士,张曙光均未如愿。他向今创集团总裁戈建鸣索取800万、收受武汉正远铁路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1000万、收受北京博得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丙玉500万,均与参评院士“需要花钱”有关。

  行贿者提50万现金给张情人买名表

  张曙光在法庭上称,他刚被提拔为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就认识了罗某,“之后喜欢上罗某,因此,在追求罗某的那段时间的花销比较大”。

  而据公诉人出具的证据材料显示,为了得到张曙光的帮助,2007年12月,罗某要去香港玩,杨建宇安排人接她,买了一块价值二三十万元的手表;2008年年中,罗某说想买辆车,杨建宇说赞助赞助,没多久,给了她30万元买车款。

  2-3天后,罗某当着张曙光的面说杨建宇给了她钱买车,张曙光表示感谢。

  2010年十一长假期间,二人购物时,罗某又看上一块手表,杨建宇自己提了50万现金,买了那块表。

  而带罗某去杨建宇的公司,以新员工的名义给罗某发工资,月薪1.6万元。

  “名义上是让她为我作公司企业文化形象,但她没做任何事,这是个托词,是为了以这个名义给她钱。”杨建宇说。

  自述

  昨日,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张曙光一口气说出了他在过去900多个日日夜夜的感受和想法。谈到了高铁、家人和自己。

  【说高铁】

  7年迈3步 圆了高铁梦

  我是“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批大学生。上大学之前,他插过队,上大学学了铁道。

  工作以后,组织上送我去几个发达国家研习,是党和国家培养了我,我一直也想用自己的技术来报效国家。

  在党和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上百个工厂、几千名工程师、几万名职工干了整整7年,走了3大步,形成了中国自己的高速铁路体系,并且是中国人自己的技术、自己的品牌。我们圆了高铁梦。

  【说家人】

  10年未共餐 最亏欠父母

  人呢就怕思想放松,在工作上取得一些成绩后,我放松了思想,追逐名利。

  总想评这个评那个,在犯罪的道路上从小到大,渐行渐远,我对不起很多关心我的人,对不起我们的高铁事业。最对不起的就是我年过八旬的老父母。10年了,我没有和老父母吃过一顿饭,请你们原谅我吧。

  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吸取我的教训,淡泊名利、清白为官,在这个国土上,你要做官员,就要把自己的屁股擦干净。

  【说自己】

  900多日夜认清我自己

  我在法庭上又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并且对自己所犯的罪,有了比过去任何一次都深刻的认识。

  这900多天使我认清自己的罪过,重新做人。

  我会认真改造自己,重新做人,另一方面,我会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继续为高铁做事情。(记者 张玉学 王贵彬。自述部分有删节)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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