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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追授陈彩凤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2013年09月17日 15: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廊坊9月17日电(宋敏涛 徐丽坤)17日,追授陈彩凤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大会在廊坊市人民政府举行。会上,公安部法制局副巡视员钱英宣读追授命令,陈彩凤的丈夫和女儿上台领取荣誉证书和奖金。

  陈彩凤,河北廊坊人,1986年参加公安工作,2001年任河北廊坊广阳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长,2012年7月任广阳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法制科科长、四级警长。由于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病倒在工作岗位上,2013年1月29日早晨6时经抢救无效牺牲。

  工作期间,陈彩凤先后十二次被评为省、市、区先进个人,五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两次被授予个人嘉奖,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立个人二等功,在负责法制工作的15年里,审核1.5万余起案件没出过一件错案、假案。

  钱英表示,陈彩凤同志从警27年,巾帼不让须眉,她用自己48年短暂的一生践行了公安法制民警坚守岗位、甘于奉献的精神,她是法制队伍的杰出代表,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河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会平说,据统计,全省每年有20多名干警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今后我们要更加关心公安干警的身心健康,严格执行定期体检、年度休假等工作,为广大干警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

  在观看陈彩凤同志个人先进事迹宣传片时,陈彩凤的丈夫和女儿泣不成声。“我为有这样一个妈妈感到骄傲。今后我会好好学习不让妈妈担心。”陈彩凤的女儿赵文琦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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