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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河南一检查站私收放行费 伸一指暗示交百元(图)(4)

2013年09月23日 09:19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进展

  “放行费”突涨价“源于领导来检查”

  就在记者昨日发稿前,知情人又给记者打来了电话。他向记者透露,三焦超限站突然对过往运煤车辆收费“涨价”,工作人员逐车收取罚款,收取的数额为200元或500元。到中午时,由于煤车司机们意见大,几十辆运煤货车停在了三焦超限站前,工作人员开具了河南省罚没统一票据后,将所有运煤货车全部放行。从昨日下午2点起,处罚开始“降价”,每车收取100元后放行。“按照规定,严禁对超载车以罚代卸。而当天自始至终,没有一辆超载煤车被卸货。”知情人说,当天三焦超限站之所以突然“涨价”,源于有领导来检查。

  链接

  我省治超之严规

  A

  严禁以罚代管放行“人情车”

  今年1月6日,全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政府要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加强路面联合执法,对上公路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坚持卸罚并重。杜绝以罚代管、以罚代卸、乱罚款不开票等违规执法行为。同时,实行“首查责任制”,对治超人员失职渎职、收受钱物、放行“人情车”等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直至依法惩处;对于治超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追究政府主管领导的责任。

  B

  通过信息抄告严处超限超载

  今年4月,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等8单位联合印发了《河南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处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今后对于超限超载达到20%(含)以上,使用无牌、套牌、假冒军警、非法生产改装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等情况,要将其车辆基本情况、驾驶员信息、货物装载地等信息及时抄告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对于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列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享受国家“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从严控制超限运输证件的申请,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可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 (大河报 记者 李红汛 文图)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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