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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核查张家川公安局长 涉及行贿、违规撤案

2013年09月24日 09:25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甘肃核查张家川公安局长涉及行贿、违规撤案
张家川县公安局局长白勇强。

  昨日,有认证网友发微博称:甘肃张家川县公安局局长白勇强已被免职并双规。

  对此,昨日天水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没接到白勇强被免职的通报,对其任职期间行贿和违规撤案的情况,市委组织部从22日已开始核实。

  此前,张家川县警方以“情节严重,发帖转载500次以上”刑拘了一名初三学生,因其发微博质疑该县一男子非正常死亡案有内情。该县因此成了舆论焦点。

  已判案牵出“案中案”

  今年4月9日,甘肃省武威市中院官网发布对原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史居平的判决书。判决书称,2009年6月,经史居平指使,白勇强利用其时任秦州公安分局副局长职务之便,给张文斌故意伤害朱强案撤案,致张文斌等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1995年至2005年,白勇强以拜年等名义送给史居平现金计人民币5万元。

  如被免职会得到通报

  昨日,天水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相关负责人称:“如果张家川县公安局局长白勇强被免职,按照程序,我们内部第一时间应该得到通报,但截至目前,我们并没接到这个消息。”

  天水市委外宣办刘主任也称:“目前我们没有得到张家川县公安局局长白勇强被免职的消息。如果有,我们第一时间也会得到通报。”

  天水市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涉密,我们不清楚。”

  组织部:正核实案件

  天水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张姓工作人员还称:“关于判决书提到白勇强任职期间行贿和违规撤案的情况,天水市委组织部从昨天(22日)起已开始核实,目前还没有结果。”

  为何判决书4月公布,而白勇强仍任职张家川县公安局局长?一张姓工作人员表示:“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出来后,我们会公示一周,如果这一周没有群众举报,那么任命就生效。判决书上提到白勇强的情况,我们之前也并不知情。”

  观点

  不构成行贿也应调离岗位

  有网友质疑,为何今年4月甘肃省武威市中院已下刑事判决书,却不见张家川县公安局长白勇强承担责任或受到处分?

  对此,刑辩律师许兰亭表示,对白勇强以拜年等名义向自己的上司史居平赠送现金共计人民币50000元,史居平肯定构成受贿罪。白勇强是否构成行贿罪,“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可能是对于白勇强的行贿罪未给予认定。”

  但许兰亭认为:“即使没有构成行贿罪,既然判决书已下,说明白勇强的行为也已构成违纪。当地纪委部门应该给予处分,不应放任此人仍在该岗位工作。”

  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燕生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白勇强的行为即使没有被认定为行贿罪,也是行为恶劣且腐败的表现,违反了公务员条例,不应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如果该人仍在任,则说明有关部门的审查不够严格。” 据人民网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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