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驾车超载压垮桥 被判损失承担1500余万元
因驾驶超载110多吨货车通过宝山寺白河大桥导致桥体坍塌,司机张文军被怀柔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连带赔偿公路局1500余万元损失。昨天,市二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了张文军上诉一案。他辩称超载并非自己决定,造成这样的损失全部由他承担不公平。
2011年7月19日零时,张文军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自怀柔区某沙场超载沙石,运送至某修路工地。途经宝山寺白河大桥,在车辆行驶至大桥中间时,车尾突然向下坠,车头往上抬高,白河桥瞬间垮塌。事发时桥梁呈“W”波浪形整体坍塌,部分桥体折断,桥体的大量钢筋裸露在外。
据介绍,张文军当时驾驶的货车实际载重上限为31.5吨,而事发时车上装的沙石重量高达145.5吨,是车身载重的3.6倍。检方认为,车辆严重超载是导致桥梁垮塌的直接原因。根据鉴定,张文军驾驶的超重车辆由南向北经过白河桥第一跨时,大桥的抗弯强度不足以支撑,因此第一孔桥梁垮塌。由于白河桥为钢架连拱桥,而其桥墩并不是能承受上部结构传来的水平力的桥墩,也就发生了第一跨坍塌后而带来的各跨连续倒塌。
张文军表示,他从2011年3月受雇以来,和另一个司机拉货经过白河大桥各5次,都平安无事,看到如此情况,老板曹得全、曹学鹏父子便怀有侥幸心理,将超载运货继续进行。
怀柔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文军有期徒刑4年,并和老板曹得全、曹学鹏父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怀柔公路局1500余万元的损失费。
在昨天的庭审中,张文军表示,超载并非是自己决定的,造成这样的损失全部由他承担不公平,量刑也过重。据了解,张文军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他有一个7岁的儿子和一个5岁的女儿,张文军的父亲已经去世,老母亲与他们同住,而他的妻子多病,本就无力养家,现在根本无力赔偿这么大的一笔钱,法院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