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过亿元获刑9年
2013年09月25日 14:20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9月23日,神木法院在该院公开宣判杨金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被告人杨金牛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金牛从2009年9月份开始,在神木县锦界镇五区开设办事场所,在没有相关金融手续的情况下以2.2%的月利率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再将吸收回的存款以3%的月利率转贷给他人,从中赚取利息差。截至2012年底,被告人杨金牛共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人民币1亿余元,案发时仍有224名被害人的3200余万元存款本金未退还。(记者 李长江 通讯员 李方哲)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