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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聚会醉酒 挥刀插爆好友左眼获刑四年

2013年09月30日 08:36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马某与几个好朋友相聚酒吧,对酒当歌至凌晨,见他喝醉,一好友准备送其回家,但马某不愿离开,为此,两人拉扯争执。这时,另一好友仁先生前来劝解,不料这一举动惹怒醉酒的马某,挥刀将其左眼刺成重伤。

  据了解,2012年10月11日晚,马某和几个好友在“口袋音乐酒吧”喝酒唱歌,唱到次日凌晨1时许,朋友们见马某喝多了就将其拉到酒吧门口,准备拦出租车送其回家,马某不想走就在门口和朋友拉扯,其中一位好友仁先生见状就过去劝说,“要喝就进来喝,不喝就不要站在门口”。马某因不满其劝说,遂从裤包里摸出一把折叠刀捅向仁先生的左眼,顿时,鲜血直流。

  随后,马某逃离现场。仁先生被送到华西医院救治,诊断为“脑挫裂伤伴珠网膜下腔出血,左侧硬膜下血肿,鼻骨骨折,左眼球破裂伤,左眼睑裂伤”,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重伤,现左眼已失明。今年4月16日11时许,警方在网吧将被告人马某挡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仗着酒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马某作为一名成年人,饮酒过度,对自己的行为没有节制、约束,在酒精的刺激下用刀刺伤被害人,不能因其饮酒就对饮酒后造成的故意伤害行为减轻或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王翠 记者 蒋娜)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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