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将邻居告上法庭 称其房屋影响自家采光
2013年10月08日 14:01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国庆前夕,一位老人走进了湘乡市法院行政庭。老人名叫魏芬(化名),年逾七十,是一名退休教师。老人称,邻居胡某擅自建造违法建筑,对她家房屋的采光和通风造成影响,要求湘乡市规划局对胡某的违法建筑依法处理。
接到起诉状后,湘乡市法院行政庭立即和湘乡市规划局联系、了解案情。得知老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后,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查勘了违法构筑物。今年9月下旬,行政庭组织了原、被告、第三人及承租人李某共同参与的协调会议。
会上,湘乡市城乡规划局认定了胡某、李某擅自建造构筑物的违法事实,并对他们批评教育,责令立即自行拆除。胡某的儿媳当场表示虚心接受,并向老人表达了歉意。李某在表达了愧疚和歉意后,请老人谅解并希望能看在邻里乡亲的面子上,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再将非法构筑物拆除,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原来,李某为了方便经营餐馆,搭建了部分构筑物。李某夫妻皆为下岗职工,用尽家庭所有积蓄投资开了这家餐馆,如果此时拆除建筑物,势必对李某造成较大影响。
10月7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经过法院行政庭做工作,老人最终应允了这一请求,原本剑拔弩张的3人在和气的氛围中达成了一致协议。
【编辑:马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