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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公安副局长索好处费 公安分局查无此人

2013年10月10日 19: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广州10月10日电 (索有为 黄彩华)广东茂名男子陈某胜冒充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副局长身份,以许诺帮人迁移户口、办理房产证过户等为幌子多次开口索要受害人“好处费”高达十几万元,其中得手的8万元挥霍殆尽。

  10日下午,东莞市第二法院依法对本案公开宣判,陈某胜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优惠“办户口” 一万元一个

  法院查明,2012年11月份开始,现年42岁的广东茂名男子陈某胜冒充东莞市虎门镇公安分局副局长的身份,在东莞市虎门镇先后多次实施诈骗。

  2012年11月1日11时许,陈某胜带女友到东莞市虎门镇某卫生站找龚先生治疗颈椎病。期间,陈谎称自己是虎门公安分局的副局长,说“我是负责户口管理工作的”,并向龚出示事先伪造的人民警察证,称可以帮龚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龚看了警察证后,信以为真。

  同月3日11时许,陈再次来到该卫生站,许诺以3万元帮龚迁入三个户口。陈还称,“我帮人家办一个户口要十万元,看在大家是老乡的份上,我就收你一万元一个户口。”龚随即让其妻将3万元转入陈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后陈又以需要送礼为由,向龚索要了3500元。得手后,陈逃离现场。破案后,警方起回的1000元已依法发还龚先生。

  包办房产证 到公安分局“查无此人”

  2012年11月12日,广州的罗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陈某胜,陈谎称自己是虎门公安分局的副局长,还有亲戚在市纪委当领导,许诺可以帮罗先生办理在东莞一套房子的房产证过户手续。

  罗先生信以为真。后陈某胜先后两次以活动经费、陪领导吃饭等借口向罗索要了5万元。

  陈某胜拿到钱后,就让罗先生回去等消息。一直没等到消息的罗先生,打电话给“陈局”,发现电话不通,便到虎门公安分局询问是否有名叫“陈某胜”的副局长。没想到得到答复称根本没有这个人。罗先生这才知道上当受骗,随即报案。

  但得手后的陈某胜此时将所得赃款挥霍殆尽。破案后,被骗财物无法起回。

  对比网上新闻 受害人机警报案

  2012年12月初,深圳的邓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陈某胜。陈谎称自己是虎门公安分局副局长,骗得邓的信任。

  同月10日,邓先生邀请陈在一家饭店吃饭。陈某胜穿着一身“警服”就过去了。期间,陈声称自己认识在深圳的官员。邓请求陈某胜为其办理深圳市某填土证,许诺事成之后给陈100万元报酬,陈当场答应。

  同月16日,邓先生致电陈商议办理填土证的事情,陈即以此为由向邓索要5万元前期经费。邓答应给钱,但要求知道陈的姓名。陈则谎称自己叫“陈某枝”。细心的邓先生回去后,当晚即上网寻找虎门公安分局领导“陈某枝”的新闻。通过网上对比,发现自己见到的“陈局”跟新闻上的陈局长并非同一人。

  邓先生次日再次邀请陈某胜到上述饭店吃饭,并预先安排几个朋友在附近等候。饭后,邓先生称先给陈某胜第一笔经费5万元,让陈某胜签写收条。见陈某胜以“陈某枝”的名义签写后,邓随即叫上附近的朋友,一起开车将陈某胜送去附近派出所报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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