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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卧病在床法庭病房庭审 被告获刑后感激(图)

2013年10月18日 15:29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病房庭审”现场。

  据江淮晨报报道,被告患病卧床,法院登门庭审。16日下午,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在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的病房内进行了一场“特殊庭审”。被告一审获刑半年,感激获“特殊待遇”。

  患病被告人获得“特殊待遇”

  16日下午,在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一间病房内,简易的审判席,庄严的国徽,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的牌子都一一摆放整齐,一间小小的病房摆下这么多桌椅略显拥挤。这个临时法庭虽然有些简单,却丝毫不缺正式法庭的威严。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一场特殊的“病房庭审”开始了。

  原来,被告人蔚某某事发前是一名厨师,在买卖房屋时骗取他人钱财后逃逸,后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但是被关押在看守所过程中,今年9月蔚某某突然下肢失去知觉,不能行走,看守所及时将其送往第二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经医院诊断为周围神经性坏死,疑似“格林巴利综合症”,只能住院治疗。

  庐阳区法院接到检察院公诉后,由于开庭期限的要求,办案法官和庭长多次前往医院了解蔚某某的病情。“发现他的身体状况不能到法院接受庭审,经过慎重考虑,我们决定将庭审搬到医院。”承办法官赵霞介绍道。

  庭审前,赵法官又两次专程赶往医院安抚被告人情绪,与蔚某某的主治医生进行沟通,安排庭审现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

  被告积极配合完成审判全过程

  据检方公诉,今年45岁的蔚某某案发前在合肥某饭店当厨师,工作时间内,他与同在饭店打工的储某某相识。2007年下半年,蔚某某告诉储某某,称其在合肥市双岗附近有一套房产将要拆迁,愿意以7万元价格便宜卖给储某某,由于共同在一个饭店工作,储某某信以为真,从银行取款1.4万余元,加上筹措的其他现金,总共将1.6万元作为买房的定金交给蔚某某。但是,蔚某某得款后却选择了逃匿。

  此后,储某某多次联系蔚某某试图追回款项,都没有结果,遂于2007年10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2008年3月将蔚某某网上追逃。今年4月,公安机关在合肥市青阳路某浴场将其抓获。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蔚某某躺在病床上,经过医生和法官的帮助,其情绪平稳,在犯罪事实面前不断地用语言或点头表示承认……案件审理虽然简化但仍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最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蔚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零四天,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律之外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庭审过后,被告人蔚某某略显激动,他用微弱的声音感谢法官们为了他来到医院开庭,再回想起自己的行为,他表示感到非常后悔。承办案件的赵法官也劝慰他,“法律无情人有情,我们没有放弃你,希望你也不要放弃你自己,要好好养病。”

  据庐阳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病房庭审”相当于巡回法庭,在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启用,是为了“体现司法为民、司法人文关怀”。(记者 王刚 通讯员 孙娴 王鹏)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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