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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曝骗取农机补贴系列窝案 12名正副局长落马

2013年10月26日 09:5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近年来,中央和广东省财政向农业大市湛江投入巨额资金,补贴农民购买农机。但这些农机购置补贴,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眼中的“肥肉”。随着骗补行为的败露,湛江已有12名农机、农业部门的正副局长因此“落马”。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湛江农机补贴的主管部门当前已成为腐败渎职的重灾区。该领域的腐败渎职,不仅呈现出社会危害性大、主管部门负责人涉案比例大、窝案串案多、渎职与贿赂犯罪交织现象突出等特点,且申领补贴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均成为农机补贴渎职犯罪的易发环节。围绕农机购置补贴,甚至出现了这样的“潜规则”:经销商必须向主管部门交纳“推广服务费”、“技术服务费”、“返点费”等各种好处,如若不然,将无法在其管辖范围内销售农机具。

  异常数字牵出系列案

  作为中央和省级财政设立的专项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在用扣除补贴金额的价款购置农机后,由国家以专项资金形式按照扣除的价款金额直接补贴给农机生产企业。补贴按不超过农机价格的30%进行,单机补贴一般不超过5万元,一些大型农机补贴可放宽标准提高到20万元。

  记者了解到,在这一惠农政策的推动下,农业机械化实现了快速发展,为实现粮食生产“九连增”,农民增收“九连快”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围绕农机补贴,在湛江当地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骗补网络。据悉,湛江农机补贴骗补系列案的侦破,源于该市购买的收割机等农业设备远远超出合理数量,这一个不寻常的现象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湛江市检察机关对2008年至2009年曾购买过‘久保田’牌收割机的农户进行摸底调查,发现该市坡头区一年购买了51台享受补贴的该品牌收割机。但这些以农民个人名义购买的收割机,实际上却被不法分子转售到外省,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办案人员发现,一些不法商人伙同当地农机局干部,通过各种手段获得当地农民信息,并以此申请购买每台价值近30万元的收割机,随后以购机发票骗取国家8万元至10万元的补贴,并以稍低于原价的价格转卖牟取中间利润。

  农机局长配合骗补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张健介绍,农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与社会中介人员、不法农机销售商相互勾结,在骗取巨额补贴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中,麻章区农机局原局长林生、副局长赵善义受贿、滥用职权案较为典型。

  据检察机关指控,李某(另案处理)以成立收割机队为由,利用多名农民身份证申请购买国家补贴的“久保田”牌联合收割机。为了让自己的申请能够早日通过审批,李某先后两次向林生行贿2.8万元;而吕某则因为“久保田”牌收割机供货紧张,向赵善义行贿人民币4000元。

  此外,在2006年至2011年间,林生和赵善义还利用他们担任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3万余元和2.4万余元。

  收取上述贿赂后,林生和赵善义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在明知申请人资格条件存在虚假的情况下,还予以审批通过,致使李某、吕某等人使用虚假的农机购买人身份,成功获得了20台“久保田”收割机的国家购置补贴。上述行贿人在购机成功后,随即转手将农机卖出至外省,共造成国家158万余元的专项补贴资金流失。

  目前,林生已经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而赵善义虽被法院认定犯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与他们同时被查处的还有该区农机推广站的正副站长。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检察机关办案的深入,在湛江市辖下的坡头区、麻章区、遂溪县、徐闻县、雷州市、廉江市、吴川市等所有保留传统农业的地方,其农机管理部门竟然全部涉案。截至今年8月,湛江市检察机关共立查农机补贴发放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18件24人,其中包括县(市、区)级农机局正副局长及农业局分管农机补贴工作的副局长12人。目前,该系列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监管渎职窝案串案多

  记者了解到,当前,农机补贴渎职犯罪呈现出社会危害性大、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人涉案比例较大、窝案串案较多、渎职犯罪与贿赂犯罪交织现象比较突出等特点。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农机补贴领域渎职犯罪的重要表现形式在于执法监管环节的失职渎职。据统计,在湛江市反渎部门立案侦查该市农机补贴领域渎职犯罪的农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中,玩忽职守约占60%,滥用职权犯罪约占30%。

  “农机补贴中的职务犯罪,其中一个特点就是社会危害性大。”张健告诉记者,湛江市在发放购置农机、微灌等设备的政府财政补贴过程中,由于农机主管部门的渎职失职,已经导致数千万元农机补贴被不法分子骗取,致使许多有需要的群众享受不到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优惠,严重打击了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

  张健介绍,在农机补贴工作中,乡镇农机站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的初审,县级农机局具体负责审查和办理购置补贴事宜,而这些事项均由农机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决定,因此农机局、基层农机站的负责人也就成了渎职犯罪易发、多发的群体。

  在湛江查办的系列案中,农机局正副局长和基层农机推广站正副站长涉案人数,共占该市目前查处的农机补贴领域系列职务犯罪立案人数的90%。

  “此外,由于农机补贴审批环节多、经手人员多,一人单独作案比较难。所以,窝案、串案比较多也是该领域职务犯罪的一大特点。”张健说。

  此外,农机补贴领域渎职犯罪案件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的现象非常普遍。在湛江查办的农机补贴领域系列渎职犯罪中,具有行贿、受贿等经济犯罪情节占立案总人数的54%。

  补贴发放存“潜规则”

  记者了解到,在农机补贴销售环节,目前存在着一种“潜规则”——农机主管部门以各种名目变相收取好处费,其具体表现形式为:农机主管部门根据农机销售数量,总额收取农机经销商所谓“推广服务费”、“技术服务费”、“返点费”等作为单位“小金库”进行使用,如经销商不交上述费用,将被禁止在这些主管部门管辖的范围内销售农机具。

  “在检察机关查办的系列案中,廉江市农机局就以‘推广服务费’为名向农机经销商和厂家收取了15.6万元,还索取了13.5万元作为组织干部职工外出参观学习的费用。”张健说。

  在申请环节,个别购机人为了得到大型农机具补贴,采取向农机主管部门行贿的手段取得补贴农机购买资格;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伪造他人资料,大量购置补贴名录上的农机进行倒卖,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审核监管、验收发放环节是确保农机补贴贯彻落实的关键环节。按照国家规定,农民提出购机申请后,农机部门要具体审核农民的购买资格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农民才能差价购机,最后由农机主管部门登记、编号、建档、喷涂标志。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设置严格的审验环节形同虚设,有相当数量的农机主管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放弃监管,致使国家财政补贴大量流失。”张健说。

  强化监督遏制骗补

  农机补贴作为一项支农惠农政策,虽然每一笔数额不大,但影响的是成千上万农民的切身利益。

  检察机关指出,目前,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结算确认清单,由生产或经销企业向财政部门结算补贴资金的方式,使得企业与农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风险大大增加,也为不法之徒利用地区价格差异套取补贴差额大开方便之门。

  “应科学制定现实有效、操作性强的惠农政策,从源头上遏制、降低骗补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张健认为。

  广东省检察院反渎局还建议,要进一步强化对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制约,扩大监督范围,延伸监督视角,将广大的购机农户发展为监督体系的一员,鼓励农民向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扩展监督内涵,建立一个特定资金的专项管理监督机构,专门负责对农机补贴资金的申报、流向进行监管并进行定期公示回访。此外,还需强化部门之间的联系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完善操作程序和办法。

  “只有在补贴资金分配、结算,补贴对象、补贴产品和经销商确定等各环节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现阳光操作,才能有效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张健说。□本报记者章宁旦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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