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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债三百万 分居妻子因未离婚被判共同承担

2013年10月30日 13:56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黔西南州男子王某向人借款300万元后无力偿还,债主随即将王某及其妻子告上法庭。虽然王某的妻子向法院辩称和丈夫已分居多年,但依据相关法规,法院还是判其妻子共同偿还债务。

  据了解,去年2月,为筹借资金用于投资,王某在有公司担保的情况下,向刘某借了300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全部本息,三方签下了借款合同。今年2月,合同到期,王某无力偿还本金,甚至连利息都没有给过刘某,刘某便将王某夫妻二人告上法庭。

  10月29日,记者从黔西南州中院了解到,庭审中,王某妻子辩称和丈夫婚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已经分居多年,只是为了保全家庭才没有领离婚证,所以不该连带赔偿。法院审查借款合同,发现上面有王某妻子签字,她又称,自己当时并不知晓合同内容,帮丈夫的忙才签的。

  法院认为,王某妻子不能提交借款是王某个人债务的证明,也不能证明王某此前没有履行家庭义务,更没有出具双方约定财产如何分配的协议。所以借款合同上即便王某的妻子没有签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此案具有一定警示意义,夫妻双方在借出借入债务时,双方应协商后再做决定,避免发生法律纠纷。”法官说。 (杨颍博)

  ■相关案例

  2010年8月,广西南宁江南区法院受理一案子时,丈夫辩称妻子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借债20余万元用于赌博,但他不能出具相关免责证明,法院判决两人共同负担债务。

  2013年6月,湖北襄阳樊城区法院判决一起案子,男子朱某借款6万元,两天后便与妻子离婚,但法院根据借款是在婚姻存续期内,仍判决朱某前妻共同赔偿。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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