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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送朋友旧手机 充电发生爆炸遭朋友埋怨

2013年10月30日 15:33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男子送朋友旧手机充电发生爆炸遭朋友埋怨
制图/张璠

  小赵近两年更换手机非常频繁,于是他就把用了一年左右的手机送给了同事于某。谁知于某在给手机充电时手机发生爆炸,不但烧坏了电视柜,还导致家里的电视也报废了。

  小赵特别喜欢高智能手机,近两年手机功能的不断更新,让小赵更新手机的速度也加快了。一年之内他就换了两部手机。同事于某见他换手机换得勤,就说:“你那些不用的手机都比我的手机好,要不给我一部呗!”小赵家里条件不错,为人又大方。听于某这么一说,他就回家将两年前使用的一部手机拿了出来。他告诉于某这部手机用了半年多时间一点毛病都没出过。不过之后他又换了新手机,这部旧款就一直没有再使用,在家放了很久。

  “你要是不嫌弃,就送给你,不过千万别充电时间过长,小心出事故!”小赵是个挺仔细的人,他用的手机保护得都很好,之所以提醒于某不要长时间充电,就是因为曾经看电视演过相关的案例,因此才补充了这么一句话。

  于某见小赵用过的手机还很新,而且自己也非常喜欢,因此特别高兴地接受了这份礼物。回家后他就开始鼓捣这部手机,持续用了三个月左右。于某为人大大咧咧,他特别喜欢玩手机游戏,因此用电非常费。每天晚上他用完手机后都会将手机插在电视柜上的插座充电,一充就是一整晚。

  这三个月来他使用这部手机一直没有出过问题,可就在前不久,这部手机在半夜竟然爆炸了。听到一声巨响后,于某和妻子立即查看并用水浇灭了炸坏的手机。之后于某发现放手机的电视柜台面烧坏了,手机旁边的42英寸液晶彩电也报废不能看了。于某因此损失了近万元,他心疼得不得了。

  之后,于某将此事告诉小赵,并埋怨小赵给了自己一部有质量问题的手机。他觉得小赵隐瞒了手机的问题才造成了自己家损失惨重,因此于某要求小赵对他作出经济赔偿。小赵也急了,“我白送你东西你还要我赔,这是什么道理!”

  ◎ 画外音:

  手机经常整晚充电是容易造成故障的。于某手机爆炸很可能因为长时间充电造成,这是他自己的问题,应该自己承担责任。小赵赠送给于某的手机虽然放置了两年,但他使用期间并没有出过故障,小赵作为赠与人没有要求于某承担任何义务,所以即使赠与的手机有质量问题,他也不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 相关链接:

  《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小赵事先已告知放置两年多时间,还嘱咐不要长时间充电,因此不用担责。(时报记者 张玮 报道)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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