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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急刹车老太摔倒多处骨折 获赔2.5万

2013年11月06日 13:41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0)
公交急刹车老太摔倒多处骨折获赔2.5万

  眼看公交车进了站,一八旬老太忙着起身准备下车,可这时车并没停稳,一个猛刹车,老太摔倒在地,后被及时送医救治,经诊断,老太全身多处骨折。近日,老太将该公交公司告上法庭,索赔近4万元赔偿。昨日,沙区法院一审判决,由老太自行承担20%责任,公交公司承担80%责任,最终老太获赔2.5万元。

  车没停稳 老太起身摔倒

  80岁的陈兰(化名)家住江北区下石门,今年1月14日她与亲属乘坐231路公交车前往盘溪南站。“当时车还没停稳,我起身准备下车,这时驾驶员突然踩了个急刹车。”据陈兰回忆,当公交车快到达盘溪南站时,她从座位上起身去拿包准备下车,没想到这时公交车踩了一个急刹车,导致还未站稳的她一下子摔倒在车上。

  陈兰捂着自己的右肩,疼得说不出话,这时一旁的亲属,还有车上几个热心的乘客急忙将陈兰送到了重庆市中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陈兰右肩胛粉碎性骨折,右侧第8-11后肋骨骨折。

  摔成骨折 公交公司不赔

  由于陈兰年事已高,医院建议保守治疗,陈兰住院半个月左右。出院后,陈兰又多次进行了复查理疗。“这对我的生活造成了重大的影响,而对方连医药费都不积极支付。”陈兰表示,在1月29日出院时已经产生医疗费用1.6万余元,而她的亲属对此与公交公司沟通,但对方都没有支付医疗费。

  随后,陈兰申请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陈兰右侧多发肋骨骨折损伤,目前有的肋骨留下右肩关节活动障碍后遗症,分别构成十级、十级伤残。

  随后,陈兰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等共计近4万元。

  该公交公司辩称,他们并不清楚陈兰是否在231公交车上受的伤,因此不认可陈兰的陈述,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随后,陈兰向法院提供了相关的公交刷卡记录,并找到两名证人出庭,证实自己确实是在公交车上摔倒并受伤的。

  法院判决 双方都有责任

  沙区法院审理认为,陈兰刷卡乘坐公交公司经营的公交车,双方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有义务将陈兰安全送达目的地。在运送陈兰过程中,由于司机刹车导致陈兰摔倒受伤,那么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陈兰在车辆未到站时便起身整理随身携带的包,未拉紧扶手,自身存在一定的过失,因此可以减轻公交公司的赔偿责任。因此,法院一审判决,陈兰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合计3.1万元。由公交公司赔偿2.5万元(80%),由陈兰自行负担6000多元(20%)。重庆商报 记者 付迪西 实习生 聂朝昭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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