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大兴摔童案19日二审开庭 委托新律师作辩护人

2013年11月07日 09:37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大兴摔童案凶手韩磊在一审被判死刑后,以自己不是故意杀人,不知道被摔的是孩子为由提出上诉。并且韩磊已经与此前的律师解除了代理,委托了新律师作为其二审的辩护人。律师称将提出新的意见。

  本报讯(记者  李罡)因停车发生口角将一名两岁女童摔死的大兴摔童案凶手韩磊被判死刑后提出上诉,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高院将于11月19日二审开庭审理此案。据悉,韩磊一审被判死刑之后,其家人为其更换了北京律师代理此案,希望能够为韩磊减轻罪责、保住性命。

  今年7月23日20时许,北京男子韩磊、李明驾车至大兴区因停车问题与李某发生争执。随后,韩磊将李某两岁10个月的女儿孙某某从幼儿车内抓起摔在地上,至女童颅骨崩裂身亡。案发之后李明驾车带韩磊逃离现场。

  9月16日该案庭审时,韩磊表示并不知道所摔的是婴儿。9月25日该案一审宣判,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韩磊死刑,与其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余刑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窝藏罪,判处李明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韩磊以自己不是故意杀人,不知道被摔的是孩子为由提出上诉。

  记者了解到,韩磊在一审被判死刑后,已经与此前的律师解除了代理,委托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徐平律师作为其二审的辩护人。

  据悉,二审开庭前,律师已经就此案召开过几次研讨会并且模拟过现场,认为此案在定案的证据方面存在不足,二审开庭,律师将针对此提出新的意见和观点。

【编辑:王安宁】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