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监守自盗偷包裹 尽管返还但不影响定罪
2013年11月15日 15:2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快递员周某趁同事不在之际,盗窃快递袋内一个包裹,所窃物品为周大福珠宝店珠宝,经鉴定价值人民币8900余元。11月13日,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8月28日上午,周某在公司办公室休息时,发现有同事装快递物品的袋子口是开着的,打开之后看到袋子里面有一个用周大福公司专用胶带封着的纸盒子。他明白这是要送往周大福珠宝店的物品,于是偷偷将包裹放在自己送快递的车上,以自己要去送快递为名离开了公司。
周大福珠宝店迟迟没有收到快递,打电话询问情况,快递公司方知快递被偷,经过调查发现是周某所为。在公司要求下,周某将包裹放在了指定位置,自己却逃匿了,近日被警方抓获。11月13日,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表示,此案中,周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涉嫌盗窃罪。周某盗窃后又将财物返还给公司,属盗窃既遂后对财物的处理行为,不影响定罪,可酌情从轻量刑。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