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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大常委会主任:信访立法要建立底线思维

2013年11月15日 16:0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14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三所高校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起草的《广东省信访条例(专家建议稿)》,召开了第二场评估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了会议。会议围绕信访条例立法中的难点,再次听取专家、学者、信访基层工作者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了会议。

  黄龙云指出,委托高校起草专家建议稿改变了以往法规草案多由单个部门起草的模式,是立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实践,是省人大常委会优化法规起草机制的一次新探索,是发挥高校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的一次新尝试,有利于进一步推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立法质量。对于请高校立法基地起草法规条例的做法,黄龙云表示要进一步发挥高校在立法中的作用,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中超过10%的立法项目,要由高校和非政府组织以及社会力量来起草。

  在信访条例的起草工作上,黄龙云强调,要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指引下,结合广东实际,深入研究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信访领域的公平正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的问题。在信访立法中要建立底线思维,对政府和有关部门错位、越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追究责任;要维护信访秩序,依法有序信访;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程序,用程序的正义确保信访结果的正义。

  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还分别与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大学两所高校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签署了委托起草《广东省救灾条例(专家建议稿》的协议。该条例将由高校和政府部门分头起草。(记者 黄丽娜)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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